
- 索 引 号: SM11903-01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 尤联政综〔2025〕7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4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尤溪县殡葬违建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尤溪县殡葬违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殡整治专班〔2025〕1号)文件精神,于2025年5月至9月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建坟墓整治工作,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尤溪县殡葬违建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深化移风易俗、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全面检查复核近年来开展的违建整治情况,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违建坟墓乱象。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主要任务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违建坟墓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三沿六区”(铁路、公路高速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建设规划区、自然保护区、国家文物保护区)以及一重山视野范围内2022年以来的违建坟墓;近年来举报信访和巡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违建坟墓。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摸清底数(2025年6月底)。各村(居)按照《联合镇殡葬违建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违建整治工作。深入摸排2022年以来辖区内的违建坟墓,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分类处置,推动整改(2025年8月底)。各村(居)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分类施策,逐一推动整改落实。2022年违建整治以来新建的“活人墓”要全部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2022年以来新建的坟墓或老墓翻新硬化以及改扩建坟墓能够迁移的迁移到公墓进行安葬且恢复植被,不能迁移的拆除硬化物及附件后进行深埋,并通过植树、植草等方式恢复植被,确保“三沿六区”和一重山可视范围内看不到违建坟墓。
(三)加强监管,建立机制(2025年9月底)。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居)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深入分析违建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制度机制、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优质服务供给、强化日常监管、创新治理方式等方面综合施策,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指导督促各村(居)落实排查和整治任务要求,对工作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识到位
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殡葬违建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镇民政办、自然资源所、村建站、林业站、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对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强化措施,执行到位
1.迅速传达部署: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确保政策要求传达到位。
2.全面摸底排查: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所有违规建造、翻新、扩建的坟墓(含“活人墓”、豪华墓、硬化大墓等)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建立详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依法分类整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对新增违建“零容忍”,坚决依法拆除;对存量违建,按照“一墓一策”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整改、迁移或绿化遮挡等工作。
4.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违建整治的必要性和整治要求,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5.健全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要着眼长远,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源头预防、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四)严格督查,问责到位
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居)工作进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进展缓慢、虚报瞒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请各村(居)要于6月15日前按照序时进度将本辖区内违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镇民政办,今后每月15日和30日各报送一次。
附件:联合镇违建坟墓排查整治统计表
联合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联合镇违建坟墓排查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在村(社区) |
墓主 (家属) |
联系方式 |
墓地情况 |
整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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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建筑时间 |
面积 |
类型 |
植树绿化 |
深埋、拆除硬化物 |
迁移 |
平毁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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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各村(居)应将违建坟墓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做到一墓一表; 2. 各村(居)将本表于8月25日前报送镇民政办(联系人:邱炜耀,联系电话:0598-6243260,邮箱:lhmzb2010@163.com)。 |
包村领导: 工作组长: 村主干: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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