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5-00052
  • 备注/文号: 尤政函〔2025〕1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9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尤政函〔2025〕16号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时间:2025-06-02 15:43

陈振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护区标志设置不完善,部分防护设施破损”的建议

  为改善饮用水环境,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成“划、立、治”工作。兴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于2019年3月20日获得福建省政府批复。于2019年12月完成了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二是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兴头水库和大池水库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入省生态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储备库,总投资550.2万元,2025年1月上级下达资金395万元。目前已完成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计划7月开工建设。三是实时监测水质。建立饮用水水质监测数据库,定期进行采样监测,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2024年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Ⅱ类,达标率100%。

  二、关于“保护区内农业生产活动频繁,化肥农药使用现象仍存在,库岸周边的竹山存在大量使用化学除草剂现象”的建议

  为有效减少保护区内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农药现象,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技术支撑。以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按照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高产、优质、经济、环保”为导向的科学施肥施药技术体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与科学施肥技术,示范推广病虫害无人机防控技术,确保化肥、农药比上年度均减少2%以上。二是加强工作考核。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将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下降2%的目标要求,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重要内容,督促属地政府认真履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目标责任有效落实。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普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鼓励群众自主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有效阻止因农业生产而产生的饮用水水质污染问题,全面调动广大村民参与饮用水源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关于“保护区内仍有长住居民,东坪村全村300余人和东头村的小部分村民”的建议

  经现场核实,兴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长住居民约120余人,其中,东坪村常住人口40余人(户籍人口300余人)、东头村常住人口80余人(户籍人口790余人),均属地处偏远高山村。我们通过集中治理水源地及上游农业、生活等面源污染,降低保护区内长住居民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一是减少生活污染。将东坪村、东头村居民生活污水通过三格化粪池处理后,采用资源化利用,不直接排入河流、水库或者坑沟。二是减少农业污染。通过宣传测土配方施肥与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农业种植化肥、农药使用,严格畜禽养殖管控,从源头上杜绝粪污进入水体。三是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护林员巡林力度,对砍伐林木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破坏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资源行为,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林文胜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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