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22-01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尤文旅〔2025〕1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5
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尤溪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尤文旅〔2025〕11号
来源:尤溪县文旅局 时间:2025-06-20 11:18

各乡镇文旅办,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纵深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部署安排,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2025年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制订《尤溪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尤溪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纵深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部署安排,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文旅〔2025〕25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电〔2025〕5号)精神、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文旅〔2025〕39号)和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政办〔2025〕9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导游、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强迫购物、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和不规范签订合同等突出问题,纠正文旅部门履职问题,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促进尤溪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强迫购物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导游、旅行社与涉旅企业或市场主体串通,以欺骗、诱导、恐吓、侮辱、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的行为。

  (二)整治无证经营方面问题。重点整治无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整治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行为;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三)整治虚假宣传方面问题。重点整治旅行社、导游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虚假宣传的行为;整治旅行社、导游以虚假宣传、承诺等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格旅游产品的行为。

  (四)整治不规范签订合同方面问题。重点整治旅行社以欺骗、隐瞒事实等方式,诱导旅游者签订不规范或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旅游合同的行为;整治导游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行程的行为。

  (五)整治各级文旅部门履职方面问题。重点整治文旅行业工作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者纵容包庇、参与违规违法的行为。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我局已于3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成立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方案工作目标任务、整治重点与步骤要求,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5月至6月)。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旅游经营单位,围绕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诚信经营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同时要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集中整治(7月至10月)。各单位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检查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旅游景区、购物场所等区域开展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剖析原因,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

  (四)总结提升(11月至12月)。各单位要全面汇总整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创新做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深入剖析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针对性地提出长效化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线索收集。结合“福剑净旅-2025”工作要求,整合文化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开严查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将失信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高压震慑效应。‌认真梳理12345热线、e三明、电话、来访等投诉信息,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分类处置。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等区分性质移交纪检部门,重大舆情线索实行分级上报。

  (二)建设导游队伍,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导游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导游队伍素质,树立导游队伍行业标杆,选拔人员参加导游大赛,提高导游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落实“一团一报”制度,规范签订电子合同,‌禁止安排违约违规违法项目,保证服务质价相符。

  (三)及时信访处理,妥善处置舆情。建立涉旅舆情快速响应机制,接到旅游投诉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主动联系投诉人并启动处理程序,及时核查处置,有效化解负面舆情影响。

  五、机制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常态化沟通会商,定期梳理通报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难点堵点和短板弱项。各乡镇要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执法。

  二)强化督导指导,加强执法处置。突出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旅行社、购物场所等区域开展检查,针对工作薄弱的乡镇要开展下沉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警示作用,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同时规范执法检查行为,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强化上下联动,加强信息报送。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请各乡镇每周四上午前汇总本地案件查处、整改落实、游客投诉处理、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等方面的数据和典型案例,形成每周工作小结,连同《问题整改台账》《民生实事台账》《移送问题线索台账》报送县文旅局。我局汇总各乡镇和县本级情况,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6330175,邮箱:yxwt632306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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