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7-01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尤公函〔2025〕4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5
尤溪县公安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尤公函〔2025〕44号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时间:2025-05-15 17:30

詹祥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G235国道通演大桥路口红绿灯设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通演大桥红绿灯位于G235,属城管部门建设项目,目前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由城管部门负责管护,待该项目交付我局后,我局将根据路口实际情况,科学配时,提高路面通行效率。 

  同时,市政园林中心已组织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对G235国道通演大桥路口行道树进行修剪,行道树遮挡行车视线问题已解决。今后,将完善《绿化养护管理考评细则》,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确保城区主干道行车安全。 

  感谢代表一直以来对公安交警事业的大力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周腾坚,联系电话:0598-5089398 

  落实情况:列入计划解决 

  尤溪县公安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