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 尤城管函〔2025〕3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5
陈传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城关解放路秀村口早市商贩卖菜占用车道行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县尚未建成早市批发市场,因此在秀村路段设置临时早市批发市场作为过渡经营使用。此举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新鲜、廉价瓜果蔬菜等商品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也对该路段造成一定的拥堵,为了规范管理好此路段早市,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教育。按照“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原则,加强对摊贩的引导教育,提醒摊贩严禁超范围和超时经营,并提醒顾客规范停车,不得妨碍市民的正常通行,及时清理垃圾,严禁利用各类物品占道,保持好摊点周边卫生。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执法中队采用错时上班制度,每天早上安排执法人员6:30到岗,督促摊贩规范经营,疏导交通,8:00之前全部撤离。严格管控,不留空档,定人定岗,增加管理整治力度,维持良好的市容秩序。
三、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摊贩撤离后环卫工人及时对道路进行全面清理,保持道路环境卫生整洁。
四、规划建设早市交易场所。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17号精神,由我县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已拟规划新建早市批发市场,待建成后,批发商贩将统一进入市场进行销售,届时将从根本上解决临时早市造成的相关管理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并欢迎以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陈章锋 联系电话:0598-6303327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