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 尤城管函〔2025〕28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3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1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尤城管函〔2025〕28号
来源: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时间:2025-05-13 11:43

张宏曙、蓝凤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山景观道路修复养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公山公园景观大道B标段自2013年开工建设以来,因建设资金不足等原因工程建设断断续续。同时,因横五线原道路线形走向及往保安寺道路同该路段有交叉,导致原设计方案不合理,需要变更方案等原因,致使缓建路段无法建设,只能以进场道路(未硬化)衔接。由于建设单位闽中旅游公司存在资金筹措困难以及封闭治理地质灾害等因素,多年来一直未实施相关配套工程,未办理项目竣工移交,致使管护职责不清。根据年初县里公山公园景观大道现场协调会等有关精神,目前县城管执法局已会同福建省尤溪国有林场完成溜方清理、道路两侧清表清沟;完成B标段缓建路段水泥路面硬化建设。并积极谋划公山公园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向上争取项目补助资金,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编制初稿,下一步拟对道路护栏、标志标线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进一步完善提升。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余城然   联系电话:0598-6329756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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