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 尤城管函〔2025〕2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9
政协城关镇联络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责任的建议》(第2501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小区在我县城区占据较大比例,这些小区存在着消防设施设备老化、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高度重视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将物业小区作为安全监管重点,着力夯实物业小区火灾防控基础和抵御风险能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推进。2024年1月,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行业消防安全专题会,全面部署开展物业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2024年4月,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安全管理、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厘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隐患,压实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职责。
二是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严格按照《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平安三明 ”建设攻坚战役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省、市、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行为。
三是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配合县消防部门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及时处置安全隐患。2024年,开展“双随机”检查87次,检查了37个物业小区,督促整改消防问题4个。
四是组织“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组织各物业企业利用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检查APP,物业小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主管安全专员)、安全管理专员及项目反馈人每月按照不同频次开展安全检查。要求物业企业结合近期消防安全防范重点,运用安全检查APP专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录入系统,实行闭环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告栏、LED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开展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用电、用火和逃生自救常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压实企业安全管理职责。配合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和充电行为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及时劝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行为,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汇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小区业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三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动隐患问题即知即改,压紧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新梳理物业服务安全检查要点,将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开展消防宣传、制定应急疏散预案以及组织演练作为安全检查重点,并运用安全检查APP专项开展“四不两直”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问题、不配合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办单等督促整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
四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一是根据《三明市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精细化管理评分细则》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双随机”检查活动,年终考评40分由市城管局组织考评,考评小组共同打分,取平均值;日常考评60分,县城管局10分,乡镇25分,社区20分,业委会5分;年底,若消防部门同意参与考评,我局将邀请消防部门参与考评,并从我局10分调整5分由消防部门量分。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通过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对违规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严格监管,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廖文明,联系电话:0598-6336172
落实情况:已基本解决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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