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尤城管函〔2025〕2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3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尤城管函〔2025〕26号
来源: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时间:2025-05-13 11:04

刘友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秀村路口环境整治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早市批发及活禽宰杀市场尚未规划建设,目前在状元府第路口处设置临时早市及活禽宰杀市场作为过渡使用,但是因条件有限,无法达到正规市场管理规模,确实存在您提出的“脏、乱、差”问题。 

  为此,2025年3月12日,县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选址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决定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积极与县发改局对接,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含活禽售卖点)各项前期工作,加紧推动项目纳规入库,并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由县发改局负责,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债等资金支持;由县住建局负责,积极向上申报城市更新项目支持;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进一步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选址方案,尽快出具项目红线图;由县城乡发展集团下属全资二级公司闽中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业主。目前已初步确定农产品批发市场选址位于水东新区J-3地块。 

  在未整体搬迁之前,县城管执法局市容中队执法队员将每天对两处临时市场进行巡逻检查,加强对经营业户的教育引导,规范早市行为,禁止商户播放高音喇叭,严格控制早市的上市和撤市时间,确保及时收摊。同时对活禽临时交易市场加强巡查,杜绝市场口外溢。积极做好活禽市场、大理公园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和转运工作,杜绝中转途中垃圾或污水的抛撒滴漏现象,切实做到生活垃圾处置转运及时,保障好该片区环境的整洁美观。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余城然   联系电话:0598-6329756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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