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尤城管函〔2025〕2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8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5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尤城管函〔2025〕22号
来源: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时间:2025-05-08 09:12

罗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古树名木管理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古树保护不仅是保存一棵树,更是守护人类文明与自然共生的纽带。其意义超越物质层面,关乎文化传承、生态安全与未来可持续发展。唯有通过科学管理与全民参与,才能让这些“自然遗产”继续荫庇后世。尤溪县城区分布16株百年以上古榕(樟)树,现全部纳入我局绿化养护范围,进行正常的养护管理。 

  针对城区16株古树,我局市政园林中心和养护作业单位每月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对古树建立健康档案,并录入福建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2023年我局组织省林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州植物园专家对沈郎樟进行专家会诊,并提出保护方案。 

  下一步我局拟将沈郎樟保护方案和古树命名方案上报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待方案通过后,开展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纪武,联系电话:0598-6323656 

  落实情况: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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