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尤城管函〔2025〕33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0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尤城管函〔2025〕33号
来源:尤溪县城管执法局 时间:2025-05-29 15:21

吴金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三奎大桥边坡安全防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日常巡护针对011乡道县法院至三奎大桥路段,我局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在雨季及极端天气后,组织公用事业股及市政维护中心专业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清除松动岩体及路面落石,全力保障过往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 

  二、完善防护设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实地勘察,根据地形条件在重点隐患区域科学设置落石防护网,同步增设反光警示标志及危险路段提示标识标牌,切实提升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系数。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陈冲,联系电话:0598-6330779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