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 尤市场监管函〔2025〕33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2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尤市场监管函〔2025〕33号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5-22 16:13

政协梅仙联络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监管,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三方面整治∶一是整治主体资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证件合法有效且亮证经营。二是整治场所环境,确保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相应的防尘防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等。三是整治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按要求强化进货查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管理。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部署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农村食品销售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建立监管主体台账,加强问题线索摸排和核查处置整改。 

   二、深挖案源线索 

  一要深入排查线索,受理行政部门移送、追踪媒体曝光等渠道,及时发现一批犯罪线索;加强与互联网企业沟通协作,运用大数据研判模型,及时梳理网上制售农村假劣食品犯罪线索;二要围绕农村重点市场、重点主体、重点违法行为、重点食品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食用物质食品、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重点品类食品要进行有针对性地抽检;三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及时依法办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线索。 

  三、强化案件查处 

  一要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及时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要案,加强涉案食品源头追溯,对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集中精力、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二要及时通报交流情况,对发现违法线索要立即收集固定证据,从严从快惩治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及时立案;对符合吊销许可证照条件的,一律吊销许可证照;对符合处罚条件的相关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三要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农村食品违法行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了7个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有力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四、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乡镇包保干部职责,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及时发现问题形成工作闭环。二是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三是加强科普宣传。广泛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四是加强培训教育。健全基层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力度开展专题培训。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例如农村集体聚餐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刘万晖,联系电话:0598-6300167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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