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 尤市场监管函〔2025〕3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2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6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尤市场监管函〔2025〕32号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5-22 16:08

李仁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了从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等9个方面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确定了目标。 

  今年以来,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和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例如4月份布置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和假劣肉制品整治。在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在食品流通环节,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等的监管,加强“一品一码”追溯系统推广运用,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网络订餐等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快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食品贮存、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积极探索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加快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和线索移送机制。今年以来共办理7个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个假劣肉制品案件。 

  四是加强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我局出台了《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任务包含普通食品抽检、校园抽检(专项)、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和其他专项,共计划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30批次。主要聚焦近年来不合格率较高的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糖果果冻、生食水产品、蜂蜜及其制品、糕点、炒货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高风险品种,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两超一非”、掺杂掺假等高风险指标。对于监督抽检任务发现问题的,坚持问题核查处置率100%。 

  食品安全无小事,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目标! 

  承 办 人:刘万晖,联系电话:0598-6300167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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