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10-01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尤司〔2025〕13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9
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尤溪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5年尤溪县“民法典宣传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尤司〔2025〕13号
来源:尤溪县司法局 时间:2025-05-15 09:19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2025年尤溪县“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请于5月31日(星期五)前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通过电子邮箱(yxfzxc@126.com)报送县司法局。

  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尤溪县司法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尤溪县“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2025年福建省“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2025年三明市“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要求,将民法典结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相结合,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现制定2025年尤溪县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宣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行动,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5年5月1日至31日。各乡镇、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国企业“走出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殡葬领域普法宣传。

  四、具体安排

  (一)主场活动

  1.拟于5月中下旬,组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司法机关及县直有关部门,在中心广场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建设法治政府,共享美好生活”主题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2.以“垂钓+民法典”在闽湖闽心岛举办“闽湖杯”福建闽湖休闲垂钓大赛,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悬挂趣味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体检”等形式,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3.积极推进“蒲公英+朱子家训”品牌,联合工会、工商联、人社等部门开展“法护企航”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依托各法治宣传阵地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民法典宣传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有形的阵地宣传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5.在“尤溪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及尤溪县普法新媒体矩阵组织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答,在“尤溪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播出《“蒲公英”说典》系列短视频。协调县融媒体中心报道我县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以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全方位,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县直部门活动

  1.县法院以“法护营商益企行”专题,开展民法典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聚集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重点宣传民生热点、特殊群体、营商环境等内容。

  2.县城管执法局走进小区宣讲物业领域法律法规,加强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推动法治社区共建。

  3.县市场监管局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结合“5·20“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计量、药品化妆品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优化消费环境。

  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进退役军人服务领域”。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待抚恤等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宣传讲解民法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把做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向市民宣传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成果和“八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要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普法工作,共同做好民法典宣传。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发挥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公益普法队伍作用,围绕企业实际需求,以案释法弘扬民法典和法治精神。

  (三)强化宣传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主题宣传,结合“蒲公英七进”“法律明白人”培养等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民法典宣传有机结合。县级融媒体中心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页面推出民法典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深入挖掘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深入报道“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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