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 尤市场监管函〔2025〕2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8
尤溪县教育局:
《关于农村小规模寄宿制学校实施统一配餐的建议》(第2502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集中配餐基本情况
我县已有尤溪县绿生商贸有限公司1家集中配餐单位,目前,全县31所公立自主经营中小学校食堂(目前,我县共有公立中小学校食堂34所,其中,仅尤溪第五中学、第七中学高中部食堂及福建尤溪第一中学食堂3家食堂为承包经营)均已由其进行统一食材配送。同时,尤溪县绿生商贸有限公司还为12所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配餐服务。
二、精准落实监管责任
加强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尤溪县绿生商贸有限公司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经营行为。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主动靠前,全面排查集中配餐单位在大宗食材采购、食品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开展1次全覆盖体系检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并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形成闭环。2024年,共开展检查9次,发现问题1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查办案件2起。
三、创新推进智慧监管
利用尤溪县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中心,将尤溪县绿生商贸有限公司“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接入智慧监管中心,实时监控其加工操作、留样管理、餐饮具消杀等关键环节,并采取“AI”抓拍推送和风险数据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同时,畅通投诉渠道,通过12315、12345等平台,对涉及学校配餐的投诉实行“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杨为亮,联系电话:0598-6338163
落实情况:已经解决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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