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 尤市场监管函〔2025〕2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8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2501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尤市场监管函〔2025〕24号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4-28 16:58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加强沿街餐馆占道经营噪声扰民治理的建议》(第2501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推行事前告知 

  按照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全面推行“事前告知承诺制”,受理新增餐饮服务业市场主体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申请变更等有关事项时,对商户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及时告知须遵守涉餐饮服务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禁止占道经营、噪声污染防治、油烟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并要求经营者签字确认。2024年,累计发放告知书1500余份,实现新增餐饮主体告知覆盖率100%,从源头减少违规经营行为。 

   二、强化普法宣传

  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向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危害及处罚措施,对占道经营商户进行教育劝导,引导商户自觉遵守规定,树立文明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切实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同时,利用“3.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有效增强群众和商户的法治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共同参与监督,维护市容市貌。 

  三、深化联合执法 

  配合县城管局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对发现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等市场监管职能相关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商户限期内整改,并实施动态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沿街餐饮规范有序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杨为亮,联系电话:0598-6338163 

  落实情况:已经解决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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