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04-0100-2024-00017
- 备注/文号: 尤西政〔2024〕78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8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快我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一系列硬措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各村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来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各村要结合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对耕地流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耕地流向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等非耕地用途的情况。要逐地块核实耕地流出的具体原因、面积和用途,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为整改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分类汇总,精准施策
针对排查出的耕地流出问题,要分类施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对于能够整改恢复的耕地,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恢复;对于确实难以恢复的耕地,要通过调整用地结构、优化耕地布局等方式进行补充。同时,要加强执法监管,对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坚决遏制耕地流失。
四、加强督导,提升质效
纪检、效能要加强对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村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耕地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镇上下共同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事项
1. 各村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自然资源部门。
2. 各村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3. 对在整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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