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13-01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 尤管政〔2024〕4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15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管前镇农村高价彩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管前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管前镇农村高价彩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尤溪县农业农村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尤溪县农村高价彩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尤农〔2024〕7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遏制农村高价彩礼陈规陋习,推动形成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和谐好乡风,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高价彩礼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聚焦农村高价彩礼突出问题,通过宣传引导、制度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等措施,力争在遏制农村高价彩礼上取得新成效,促使农民群众树立新时代婚嫁观念,自觉抵制高价彩礼、随礼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逐步实现婚嫁彩礼基本符合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正能量。
二、整治内容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自6月启动,发放《尤溪县农村高价彩礼调查问卷》,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10月底前完成。
(一)明确整治重点。在农村高价彩礼调查问卷基础上明确管前村、东上村行政村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其他村围绕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有力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乡包村领导、工作组、有关部门要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剖析高价彩礼成因,指导各村开展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党建办、民政局办、团委、妇联,各村委会。以下均需各村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结合村情民意,在尊重村民意愿基础上,探索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彩礼上限、宴席规模、招待范围、随礼金额等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惩戒措施,并纳入村规民约,通过制度约定婚嫁从简办理的具体标准,在村内醒目位置公布,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责任单位:民政办、党建办、乡村振兴办)
(三)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积分制、红黑板等乡村治理有效方式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乡村治理示范村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推进高价彩礼专项治理的模式路径,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革除陈规陋习,带动农民群众共同抑制高价彩礼。同时,发挥第七批派驻第一书记、县经济工作队、乡驻村工作组、村两代表一委员、家园共建理事会等队伍作用,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民政办、团委、妇联)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调用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把推动农村高价彩礼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倡导婚嫁“低彩礼”“零彩礼”,构建婚嫁新风尚。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运用“接地气、说土话、讲故事”的方法,推动高价彩礼专项整治,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党建办、民政办、乡村振兴办、团委、妇联)
(五)紧盯“关健少数”。按照《中共尤溪县纪委尤溪县监委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中共尤溪县委文明办关于印发尤溪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尤纪〔2019〕15号)要求,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双报告”报备管理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带头婚事新办简办,为农民群众做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专项治理期间,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责任单位:党建办、乡村振兴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分工。乡村振兴办做好牵头推动工作,党建办、文明办、民政办、团委、妇联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列入当前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责任部门立足自身职责靠前指挥,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农村高价彩礼专项整治阵地在村,乡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以强有力工作举措,解决农村高价彩礼突出问题,推动农村高价彩礼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村。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深入农户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推动农村高价彩礼不良风气持续好转。
(三)强化督促考核。镇政府将高价彩礼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年度乡村振兴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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