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15-0100-2024-00017
- 备注/文号: 尤新政综〔2024〕9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05
各村民委员会:
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工作,杜绝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等问题。根据《中共尤溪县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现金管理的通知》(尤委农办〔2024〕6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规定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村财非现金结算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农村集体资金进出做到结算安全、全程留痕。非现金结算管理范围包括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不论收支金额大小,应采取银行转账、实时缴存或村务卡等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取消备用金。在收入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上级补助、补偿款、投资收益、专项资金、往来资金、单位捐赠等,与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收入款项,应采取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结算或与村干部个人结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收入款项,不能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应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账户收款二维码扫码入账。特殊情况下收入的现金应由村报账员当天缴存本村集体银行账户,当天确实无法缴存的,应在次工作日缴存。在支出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支的办公费、会务费等零星非生产性开支,统一使用村务卡结算。与独立核算单位结算的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统一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特殊情况下既无法直接转账给收款人,又无法通过村务卡结算的,按“谁经办、转账结算给谁”的办法执行,涉及村干部报酬补贴、农户补偿款等支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账户转账至收款人(经办人)个人银行卡。村集体在开户银行预留银行印鉴必须为财务主管印章,财务主管的印章以及开通网银的主管“Ukey”必须由代理会计负责保管。村级现金必须全部缴存银行,会计现金科目余额全部调整为零,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科目。
二、全面推行新的“三资”管理系统
应用新的“三资”管理系统进行账务核算,要及时进行数据的迁移与导入,推广应用“银农直联”,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与银行业务系统在线直联,实现网上付款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转账汇款、网上查询、账务管理、交易流水下载等功能,确保村级资金管理全程可留痕、可查询、可追溯,实现资金结算“非现金支付”。请各村积极加强与开户银行业务对接工作,及时做好银行账户变更工作。要应用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县统一设置的一、二级会计科目,进行账务核算,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
三、加大财务公开和监测预警
会计服务中心及时将村级财务收支统计简表、村级财务公开图片上传至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和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通过平台积极拓展网上公开事项,推动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充分利用清产核资成果和“福农综合服务平台”中的“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综合管理”和“财务管理系统”模块,分类规范设置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四种台账,做到台账内容完整、资料翔实、归档有序及电子化管理。要充分利用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村级财务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村级合同管理系统等平台的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处置跟踪等功能,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全过程数字化监督。
四、持续推进问题排查和整治
围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造成集体资产被侵占、流失问题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等问题,进一步深化“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2021年“三资”专项整治以来所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对排查和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三资”管理台账,要逐条进行分析,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逐项整改清零,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堵塞漏洞。
新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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