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19-0100-2024-00034
  • 备注/文号: 尤交〔2024〕9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8-08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再答复的函
尤交〔2024〕92号
来源:尤溪县交通局 时间:2024-08-13 08:35

罗世国代表: 

  鉴于您对《关于建设际头村与大田县璞溪村断头路的建议》办理不满意,经认真研究,现将再次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尤溪际头村与大田县璞溪村道路全长5.6公里,大田璞溪村段规划为乡道,路线长1.8公里(编号Y107);尤溪际头村段3.8公里,其中际头村至顶头坪自然村段(际顶线)1.5公里规划为村道(编号C422),四级公路,水泥路面,路面宽度3.5米;顶头坪至大田界段2.3公里,暂时没有列入我县公路网规划。要推动该路段建设应先调整路网规划,有序推进。 

  一、顶头坪至大田界段公路建设必要性和经济性分析 

  (一)顶头坪至大田界段2.3公里均位于两县交界的山林中,周边没有房屋和耕地,建设该路段对际头村村民的生产生活没有太大影响。 

  (二)璞溪村位于福建省大田县梅山乡东北部,东与尤溪坂面乡际头村接壤相距5.6公里,北邻尤溪新阳镇登山村,没有道路相通,西与大田沧州村毗邻相距12公里,南与大田盖竹村隔沧州河相对。全村仅有153户,户籍总人口582人,村民主要以种植业收入为主(毛竹、芦柑、油茶等),并没有突出的产业。拓宽硬化通往璞溪村道路,对际头村的经济发展难以产生促进带动作用。 

  (三)顶头坪至大田界段公路地形陡峭、造价高,大田界高程615米,顶头坪现有村道终点处高程400米,2.3公里路段,高差达到215米,陡峭的地形将增项目造价。按现行农村公路补助政策,单车道四级公路补助上限才30万元/公里,且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40%,建设资金缺口很大。 

  (四)顶头坪至大田界段2.3公里道路均为新线路,涉及用地用林审批,手续繁、费用高。 

  综上因素,请镇、村对顶头坪至大田界段公路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性再进行权衡论证。 

  二、推进顶头坪至大田界段公路建设的方案 

  (一)交通运输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在这轮农村路网规划调整时,把顶头坪至大田界段2.3公里以乡道或村道列入公路网规划。 

  (二)际头村村庄规划调整时要及时把顶头坪至大田界公路纳入村庄规划,便于下一步的用地用林审批。 

  (三)镇、村应提前谋划,筹集缺口资金,根据我们县农村公路建设机制,乡村道建设均以镇、村为建设业主,除上级补助外的缺口资金全额由镇、村自筹。 

  道路建设涉及多方因素,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继续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承 办 人:张发锟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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