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8-01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 尤农〔2024〕67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14
各种子生产企业、有关单位:
为促进水稻制种产业健康发展,科学防范农作物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保障我县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农业植物检疫有关法规、规程规定,现就2024年尤溪县水稻种子生产检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种子企业检疫办事员制度
由各种子企业的“种子企业检疫办事员”负责办理在尤溪县生产水稻种子检疫的有关事项,包括:1.提交本企业水稻制种亲本的调运(或产地)检疫证书备查;2.办理检疫有关事项;3.组织农户做好本企业水稻种子生产中的检疫性病虫害防控,发生疫情及时向尤溪县植保植检站报告;4.协助完成产地检疫调查。
二、种子检疫办理
各种子企业办理种子检疫申报相关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点击“业务管理”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网址: http://portal.agri.cn/)中办理,包括产地检疫申请、调运检疫办证申请等事项。
(一)产地检疫申请
1.申报时间:秋制(含烟后)为每年8月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申报内容:按照“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请书”要求的内容申报,其中:(1)生产地点要求明确到乡镇、村;(2)同一乡级生产地点、同一作物种类、同一生产周期提交一个产地检疫申请,同一作物种类的不同品种可附清单。申报内容由县植保植检站审核后在系统中确定是否受理。
3.纸质报备材料:(1)种子企业应将产地检疫申请内容汇总至附表1加盖种子企业公章,提交尤溪县植保植检站备案,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以便安排产地检疫。(2)种子企业需提供在尤溪县制种亲本的产地检疫或调运检疫证书复印件。(3)提交县种子站生产备案复印件。未在系统中按时申报、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备材料的,不予受理和安排产地检疫。
(二)调运检疫办证
调往省外的水稻种子,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后:1.按照“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要求的内容在网上申报。2.到调入地植物检疫部门开具“调运检疫要求书。以上两个条件具备后经县植保植检站在系统中受理后办理调运检疫证书。省内水稻种子凭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无须办理调运检疫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系统,其办事流程、时限等按有关规定设置,各种子生产企业要及时跟踪本企业网上检疫申请事项受理、办理情况,以免影响种子检疫事项办理。
三、制种田疫情防控
凡在尤溪县进行水稻种子生产的种子企业,所需制种亲本在调入前应取得调出所在地植物检疫部门开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后方能调入尤溪县,严禁从疫区调入制种亲本,特别是不得从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稻水象甲发生区调入种子(制种用亲本)及可能携带疫情的包装物品等。
种子企业应在县植保植检站审核批准的指定地点进行水稻种子生产;水稻制种亲本,应采用“强氯精”等药剂进行浸种消毒或除害处理,确保不带疫情下田;从秧田期开始抓好水稻细菌性病害预防,发病区秧苗严禁调剂到无病区种植;加强台风、暴雨、洪涝过后制种田的药剂(噻菌铜)预防(具体看附件2:水稻种子生产防疫措施);发现水稻检疫性病、虫害应及时报告尤溪县植保植检站,并及时组织制种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生产的种子无检疫性病虫发生。
四、产地检疫调查
产地检疫是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和签发调运检疫证书的依据,县植保植检站将根据各种子企业所申报的水稻制种稻作类型、地点、组合、面积等情况,适时安排产地检疫,全生育期调查频次不少于2次。种子生产管理者应安排产地检疫相关事宜,参加产地检疫调查,并在产地检疫田间调查表上签字。经产地检疫,未发现水稻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水稻水象甲)发生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书。种子企业在尤溪县生产管理者未在产地检疫田间调查表上签字的视为放弃产地检疫。
五、抽检样品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福建省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工作方案》(闽财农指〔2024〕24号附件4)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调出的水稻种子疫情检出率为“零”,县植保植检站将联合种子站、农技站等部门对在我县制种的企业开展水稻种子调运前的样品抽样(随机抽样),抽检样品经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调运。
检疫联系人:柯玲,联系电话:0598—6325046
电子邮箱:fjyxzb@163.com。
附件:1.尤溪县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请书汇总表
2.水稻种子生产防疫措施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尤溪县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请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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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盖章) |
种子企业 检疫办事员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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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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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植物名称 |
水稻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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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点 (乡、村) |
稻作 类型 |
生产 品种 |
生产 面积 (亩) |
预计产量 (公斤) |
种植期限 (月/日一月/日) |
亲本来源地 (产地检疫、调运检疫证号) |
经纪人和 联系电话 |
生产管理者 及联系电话 |
检疫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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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水稻种子生产防疫措施
一、精选优质种子
播种前要进行种子精选,用风选、筛选、泥水选等方法汰除秕粒、虫卵、菌瘿等。
二、种子处理
1.温汤浸种
先将稻种在清水中预浸12~24小时,然后用竹箩滤水后,放入54℃~55℃的温水中浸泡10分钟,边浸边搅动稻种,使种子受热均匀,捞出后放入冷水中冷却后即可催芽播种。
2.药剂浸种
噻唑锌浸种
针对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可用20%噻唑锌200~400倍液浸种36~48小时,捞出后即可催芽播种。
强氯精浸种
针对水稻细菌病害,先将稻种用清水预浸12小时,再放入40%强氯精200倍液中浸种12小时,捞出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再用清水浸种12小时后催芽播种。
杀螟丹浸种
针对水稻干尖线虫,可选用6%杀螟丹1000~2000倍液浸种36~48小时,捞出种子后用清水冲洗2~3次,即可催芽播种。
丁硫克百威拌种
针对稻水象甲,将1公斤稻种浸种催芽露白,沥干水份后,放入塑料袋内,加入20~30克35%丁硫克百威种子处理干粉剂,将袋口扎紧后上、下、左、右摇动5分钟左右至种子处理剂完全覆盖种子表面为止,再晾干30分钟即可拌种。
三、栽培防疫措施
1.选用无病虫材料捆秧苗。
2.在秧田二叶期和移栽前3~5天用药剂防治1次~2次。
3.排灌分家,浅水勤灌,严禁串灌及漫灌,及时晒田。
4.基肥充分腐熟,防止偏施氮肥,氮、磷、钾要合理配比,防止水稻贪青诱发病虫害。生产地不得使用病虫田秸秆饲喂牲口的粪肥和用病虫田秸秆沤制的粪肥。
5.繁殖地收获的种子应单收、单打、单贮,并防止污染。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的地块生产的水稻种子应做除害处理。
6.病虫稻草处理:病虫稻草作燃料烧掉,或作其他灭菌、灭虫处理。不得用病虫稻草捆秧和禁止带虫病肥料施入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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