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20-01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 尤林〔2024〕2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15
尤溪县林业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05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尤林〔2024〕29号
来源:尤溪县林业局 时间:2024-05-16 10:41

县政协吴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林业碳汇产业化进程的建议》(第2405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尤溪是全国南方集体林区林业重点县、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全国木本油料特色区域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421.55万亩,森林蓄积量2964.9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8.48%。 

  为促进林业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我县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努力转变林业增长方式,积极推进林业碳汇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创造条件。 

  一、我县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2月,我县被列入全省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单位,县林业局成立碳汇办,具体负责林业碳汇工作的开展和碳汇项目的开发,几年来我县林业碳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实施FFCER社会化碳汇造林项目1个,国有森林经营碳汇项目1个,三明林业碳票项目1个。 

  1、社会化碳汇造林项目。尤溪县FFCER碳汇造林项目是以荒山造林活动为项目边界,将个体、集体等零散林权进行减排量集中申报的林业碳汇项目。项目建设面积2283公顷,涉及全县14个乡镇601个小班,涵盖林农近2000户,第一期核证减排量13.1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核证减排量的碳资产交易,创收264.3万元,项目扣除应缴税费后应分配收益259万元,其中:项目业主103.6万元、林地所有者25.9万元、林木所有者129.5万元, 已全部发放到位。 

  2、国有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尤溪鸿圣林业有限公司FFCER森林经营项目,涉及鸿圣公司4个森林经营单位554个小班,面积5.66万亩,获备案签发第一期核证减排量为14.7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18年7月,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碳排放交易系统完成碳资产交易,成交额193.64万元。 

  3、三明林业碳票项目。三明林业碳票是我市以推动碳中和为目标,以森林自然生长量核算碳减排量的地方性碳汇产品,我县以尤溪县林业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为项目业主,与坂面镇综合林场、下川村、古迹村、西城镇上源村合作开发林业碳票,筛选了2.37万亩生态公益林作为项目开发边界小班,计入期5年,开发三明林业碳票减排量5.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于2022年10月17日完成备案核证,目前已使用核减0.1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占项目开发量的2.7%。 

  二、存在问题 

  1、关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资源问题。并非所有的森林资源均可用于全国统一市场的碳汇产品开发,根据生态环境部已发布的《造林碳汇方法学》以及地方碳汇市场试点的经验,规划造林地的采伐迹地造林项目不能用于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目前,我县可用于全国CCER碳市场项目开发的森林资源,仅限于人工中幼林及竹林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估计面积不超过150万亩,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资源有限。 

  2、关于项目开发的规模与投入问题。首先,CCER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通常必须达到5万亩以上,否则开发成本高,中短期内难以实现经济效益。其次,在林业碳汇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投入大量资金实施营林措施进行增汇,且享受营造林政策性补贴的地块不能列入项目开发面积。最后,由于集体林权分散,要整合森林资源达到一定规模进行项目开发,难度大,且碳汇项目的实施需要预先投入大量的资金开展森林抚育、施肥等工作,才能有效提高林木生长量,以满足额外性要求,这对集体林碳汇项目的开发是巨大挑战。 

  3、关于项目的收益及市场风险问题。林业碳汇项目的实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由于目前全国统一碳市场(CCER自愿减排市场)林业碳汇的市场价格较低(平均约60元/吨),项目开发获得的收益难以覆盖碳汇项目实施所需要投入的成本。随着项目监测、核算、监督等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林业碳汇项目的实施将越来越规范,项目开发存在市场风险,项目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4、关于地方性林业碳汇产品。目前福建省地方性碳汇项目(FFCER),已停止受理备案,是否将逐步退出市场,有待观察。三明市林业碳票虽然开发方法简单,可开发森林资源丰富,但受限于小区域的地方性碳汇产品,缺乏应用场景和有效市场,价格低、交易量少,难以实现价值变现,开发积极性不高。 

  三、对策 

  1、加强林业碳汇政策的宣传,避免盲目性。鉴于大众对林业碳汇的认识存在较大的偏差,主要表现在,认为有森林资源就可以开发林业碳汇产品进行交易变现,认为不需要投入就可以获得林业碳汇项目收益等种种错误认识,我们需要加强林业碳汇开发有关知识、政策的宣传与教育,使广大群众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难度、收益、市场风险等有正确的认识,避免盲目跟风。 

  2、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开发的项目储备机制。由于新的《森林经营碳汇方法学》尚未发布,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政策、组织管理体系等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当前,我们应该积极探讨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的储备机制及实践,并做好相关政策的跟踪,在时机成熟时,积极介入全国统一碳市场(CCER)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 

  3、做好森林“碳库”建设,服务“双碳”战略。重点做好碳汇造林树种的轻基质营养袋苗的培育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探索研究最佳竹阔混交模式,增强竹阔混交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和固碳增汇能力;积极推进以森林抚育、大径材培育等为重点的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巩固和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建设高水平“碳库”,助力“双碳”战略目标的实现。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陈锡桓

  落实情况: 

  尤溪县林业局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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