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03-01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尤联政综(2024)3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9
联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尤联政综(2024)39号
来源:尤溪县联合镇 时间:2024-03-30 16:01

各村(居)委会,镇道安成员单位:

  根据市道安办《关于印发<2024 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道安办〔2024〕4 号)、县道安办《关于建立“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尤道安办〔2024〕20 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现“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工作局面,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研究,建立“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农村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二、责任分工

  (一)管理在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管理,其主要职责:

  1.加强农村“两站”建设,配足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队伍。建立健全“两站两员”隐患排查、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和车辆信息摸排等工作机制,制定“两员”激励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等方式,对工作突出的“两员”予以表彰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在县道安办的领导下,承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调研等工作。

  3.掌握辖区道安工作动态及道路交通管理要素信息,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县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和意见、重要信息和动态即时报告。

  4.对涉及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并协调实施。

  5.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制定年度治理计划,落实经费保障并推进整治。

  (二)延伸到村。村(居)委会是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道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道安工作纳入村(居)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道路隐患滚动排查制度,发现本区域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治或上报有关部门整治。

  4.及时掌握本地机动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并建立管理台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建交通安全劝导队伍,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劝导工作。

  (三)触角到组。村民小组是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补充,要强化农村劝导站与辖区企业、农村护路、农机服务等社会力量的融合发展,加强安全劝导和宣传提示,有效补齐农村地区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的短板。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业力量。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地方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文明交通乡镇、美丽乡村、最美道路建设,将相关经费按规定纳入镇财政预算保障。明确细化辖区基层的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压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推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推动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发挥好组织动员作用,不断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实际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自治性工作措施。

  (二)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聚焦涉及人员众多、损失后果严重、社会冲击强烈等关键因素,突出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中型以上客车以及面包车、6 座以上“黑客车”“黑校车”、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通行客运班线和校车的临水临崖道路、通私道路、通行大型车辆的农村马路市场等重点路段,以及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载客、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摸排。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治理,实行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滚动排查和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推动各乡镇政府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整改,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健全完善农村道路建设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统筹镇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不断充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力量,科学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推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向农村延伸,以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等部位为重点加大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建设联网,积极协调农村地区“雪亮工程”监控设施共享联网,推广集成指挥平台智能化升级和实战应用,创新应用智能巡查技术手段,强化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分析布控的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车辆的针对性执法检查,切实提升路面管控效能。推动城市交通管理理念向乡村地区延伸,将“治乱”与“治堵”有机结合,优化农村道路流量大路口路段交通组织,规范设施设置和停车管理,着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突出交通运输源头综合监管治理市场监管所、公路站、公安派出所、工业发展组、农业农村组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技术不达标重点车辆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联合检查,严查农村地区违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车辆生产、维修企业对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和农业机械登记上牌,着力推动从源头上堵塞隐患和漏洞;做好摩托车驾驶证下乡考试和登记上门查验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减少农村地区无牌无证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要突出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存量多功能拖拉机清零进度表,加快存量清零进度,严格做到期满强制报废,并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多功能拖拉机假牌、套牌、非法上路行驶等行为;要深入推进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夯实农机安全基础。

  (五)强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公安派出所要重点加大农村地区路面执法管控,适当将勤务和警力向农村地区转移,进一步充实农村警力,落实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职责,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业力量,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农村客运班车、面包车和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车辆,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等部位为重点加大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创新应用智能巡查技术手段,强化农村地区严重违法行为执法管控。公路站、公安派出所、农业农村组要突出农村“两违”综合治理,将查处的违法驾驶人和乘车人所属单位、行业情况通报属地部门,督促加强辖区“两违”治理工作。要多措并举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推动完善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制度,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持续推动事故调查评估警示教育。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协同相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辖区乡镇领导赶赴事故现场,协同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全面分析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深入倒查各环节暴露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堵塞安全盲区漏洞。深入推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设施和新媒体矩阵,定期通报农村地区典型事故和违法案例,通过多途径广泛传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紧盯春秋农忙、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通过“农村大喇叭”、农村应急广播等方式集中宣传推广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针对“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细化措施;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调度、评估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大问题、难点事项;要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协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辖区乡镇领导赶赴事故现场,协同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镇财政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等相关经费,推动建立“政府+保险+社会”多方主体共同投入的长效经费保障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配套建立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制度。要建立多层级量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治考评、乡村振兴和绩效评估等考评体系。

 

  联合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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