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03-01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尤联政综(2024)1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26
各村(居)委会,镇道安成员单位:
为巩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成果,推动全镇道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道安办要求,制定《2024年联合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合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联合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成果,全力推进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树牢“隐患即是事故”理念,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补短板、抓关键、树典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县道安办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人、车、路及企业,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六大提升行动”,集中消除“病人”“病车”“黑企业”等隐患,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实现年内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三年(2021-2023年)平均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
二、开展道安组织体系提升行动
1.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地方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工作培训会,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制定道安办工作制度,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参与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带队上路执法检查,推动各部门主动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协同”道安组织工作格局。
2.健全落实道安责任体系。修订完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事故处置到岗等制度,推动“发生一起事故,整治一类隐患,完善一批制度”;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落实道安责任,督促辖区村(居)委员会履行“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的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机制,压实村级组织交通安全责任;健全“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镇道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依职责负责。各村(居)委会,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以下不逐一列出)
三、开展车辆源头治理提升行动
1.加强维修车辆源头监管。加强“三轮车”“两轮车”销售、维修环节监管,把好车辆及配件产品销售质量关,对销售商户、维修门店开展实地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销售违规摩托车、电动车,严禁非法拼装、组装、改装车辆的经营行为。(派出所、道安办、公路站)
2.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理。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杜绝已进入回收拆解企业的报废车辆违规回流社会;加强机动车销售环节执法检查,通过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双随机”检查等方式,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买卖回收证明、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销售拼装车等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为。(派出所、道安办、公路站)
3.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治理。健全“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信息核查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动态清零数据不一致车辆,全面落实核查整改;推进酒驾醉驾、农村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两轮车”“三轮车”“面包车”等综合治理,落实“四见面一建档一承诺”(见车、见车主、见驾驶人、见镇村干部、建立档案、签订承诺书);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营运车辆发生亡人事故的,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等有关规定处罚,用好用活危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等法条、法律,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道安办、应急办、公路站)
4.加强拖拉机源头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减少全镇多功能拖拉机有效存量,从严把好驾驶员考试关和拖拉机(含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关、技术检验关,用好报废补贴政策,推进期满报废;实施“亮尾工程”,未粘贴反光标识的拖拉机运输机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鼓励其它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推动出台重点区域禁行或限行措施;开展外挂拖拉机号牌车辆摸排整治;通过进服务组织、进农村学校、进乡村、进农田场院、进农户,加强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专题警示教育,强化驾驶人员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派出所、农机站、道安办)
四、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提升行动
1.完善落实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各部门协同共治机制,按照依法履职、资源共享、统一调度、协同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原则,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深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提升事故预防工作合力。(派出所、道安办、应急办、农机站、公路站)
2.压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我镇各部门落实道路运输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措施,依法依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派出所、道安办、企业站、公路站、城监中队)
3.推进涉校交通安全治理。严格贯彻落实《三明市校园文明交通联动护学十项机制》,深化“护学行动”;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提升完善全镇所有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组织。发生涉及学生伤亡交通事故的,要向辖区教育、人社、文旅等部门发送警示函,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对发生涉及学生较大交通事故严肃追责;加强对学校保卫干部、教职员工、服务保障人员的交通安全培训。(派出所、道安办、公路站、文旅办、城监中队、中小学)
7.提升交通气象预警服务水平。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降低因恶劣天气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率。(派出所、水利站、道安办、公路站)
五、开展道路安全通行提升行动
1.推进道路疏堵保畅促安全。持续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强化源头治理、查违治乱、保畅促安;推动优化货车进城、停车管理等政策,提升农村重点路段交叉口精细治理水平;加强在建道路及道路施工的规范管理和审批,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派出所、道安办、企业站、公路站、城监中队)
2.推进通向林场、库区道路安全防护。开展林场内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禁人货混装和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争取专项资金全面提升改造林区道路;加强库区水利工程内部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滚动排查和修缮完善,防止出现道路塌方或因防护设施缺失导致车辆坠水坠崖等情况。(派出所、道安办、公路站、水利站、林业站)
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
1.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机制。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围绕“人、车、路、企”全要素、全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抓好列入2024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隐患路段整治等工作落实,推进在建道路、临水临崖、水利工程建做公路及内部道路、交叉路口等隐患排查治理;每季度排查高风险企业底数,组建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工作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派出所、水利站、村建站、道安办、公路站)
2.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指引,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时滚动掌握“人、车、路、企”隐患底数;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并予以量化,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要分级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台账,经道安办主任签字审核,并层层上报。(派出所、水利站、村建站、道安办、公路站)
3.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坚持台账管理、签字压责、挂账督办“三项措施”,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内容纳入季度考核指标,做实隐患排查、整治、验收、销号“四个过程”;对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一律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派出所、水利站、村建站、道安办、公路站)
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1.实施宣传教育“四个一”基础工程。各村居、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做到:(1)一个交通安全微信群。宣传范围覆盖我镇辖区所有人员,每周通过微信群发布一条交通违法或事故警示案例、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提示、交通事故防范知识等内容的推文、视频,并截图留存备查。(2)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宣传栏内容。(3)一次全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学习。每半年对辖区群众、单位员工、学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派出所、道安办、公路站、中小学)
2.加强学生群体安全教育。组织各校常态化开展好“十个一”主题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学校除做好“四个一”基础工程外,要上好“开学第一课”“放假前最后一课”,开展“小小交通安全宣讲员”活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多种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取得家长支持和配合,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凝聚安全教育监管合力。(派出所、道安办、公路站、中小学)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教育。镇道安办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道安办)
5.落实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件”。(1)村居干部必须到场督促主办方、理事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2)交通劝导员必须到场开展宣传、劝导,人员聚散高峰期必须上岗执勤劝导。(3)主办方、理事人必须落实交通安全劝导提示责任,督促提醒参与活动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派出所、道安办)
6.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曝光。开展酒醉驾违法曝光和有奖举报,做好“一盔一带”、大型车辆盲区、农村“两违”等主题宣传和针对性警示教育;开设权威发布、曝光台、案例警示、酒醉驾曝光、农村货车违法载人案例曝光、一盔一带等专题、专栏,每月公布一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热点问题进行解读;通过各级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推送安全出行常识、技巧等,强化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派出所、道安办、公路站)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用足用好调度、通报、督办等各项措施,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派出所、道安办、企业站、公路站、城监中队、中小学、安办和农机站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镇道安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指导检查,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履好职、尽好责。镇道安办将适时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
(三)规范信息报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反馈机制,遇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口头报告,15分钟内必须书面报送初步情况,最新情况及时续报,不得漏报、谎报和瞒报,切实压紧压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各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居要定期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于每月26日前报送镇道安办。联系人:郑涵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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