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28-0100-2023-00010 文号 尤统〔2023〕2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8-15
标题 尤溪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尤溪县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28-0100-2023-00010
文号 尤统〔2023〕2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8-15
标题 尤溪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尤溪县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尤溪县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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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本局各股室:

  现将《尤溪县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尤溪县统计局

  2023年8月15日

  尤溪县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40周年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三明市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明统办〔2023〕20号),《尤溪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我县统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聚焦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乡镇要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著原文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

  (二)聚焦统计法律法规和党内统计法规。各乡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深刻把握主要精神和核心要义,学深悟透并自觉践行文件要求,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三)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纪念。各乡镇要按照“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将统计法治宣传纳入“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为重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充分展示我县统计普法活动开展情况,请各乡镇积极报送反映本乡镇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特别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开展相关活动的动态信息、综述信息和统计法治工作老照片。关于信息类材料,要言简意赅,动态信息不超过500字,综述信息不超过1000字;要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突出特色亮点;要鲜活生动,动态信息至少配一张照片。关于统计法治工作老照片,要提供照片标题和文字说明,简单介绍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所有材料不得出现涉密内容。我局将择优报送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专题网页。各单位要对所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内容和文字准确,报送材料及选用情况将作为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乡镇要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向调查对象免费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推动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群众,助力营造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将依法普查贯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过程。

  (五)聚焦《福建省统计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已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条例》)。各级统计机构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把《条例》列入当地“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把《条例》的学习列入统计各专业培训、会议的内容,以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体、重要节庆日和法律宣传“六进”活动,提高宣传效果。

  二、突出普法主体,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一)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集体学法,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级党组学习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表率,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继续加大统计法进党校力度,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干部培训班学习计划,推动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联系实际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复杂性、顽固性。巩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普法成果,确保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

  (二)突出专业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全县统计人员积极学法、主动用法,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在线学习、实战练兵、警示教育等形式,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统计执法监督有关制度规定,增强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统计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能力,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

  (三)突出提升调查对象法律意识。坚持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与统计调查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讲清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的法律意识。借助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载体或平台,利用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走访调研等时机,开展交互式、嵌入式普法宣传,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上报统计数据。

  (四)突出五经普“两员”学法守法。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对“两员”培训时,将统计法治学习与经普业务学习相结合,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内容,引导“两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提高普查对象对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全力提升依法普查社会氛围。积极利用第五次经济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统计工作实践的支持度。

  三、优化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一)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创新。围绕统计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印制法治宣传单等宣传品,制作法治宣传海报等,通过报刊、互联网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拓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县统计局计划在统计开放日期间,结合“五经普”宣传,开展彩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

  (二)推进落实统计普法主体责任。在统计调查和统计日常管理工作中主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将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落细,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认真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结合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曝光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鲜活案例解读统计法,实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作用。

  各乡镇要加强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走心,确保2023年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本局各股室:

  现将《尤溪县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尤溪县统计局

  2023年8月15日

  尤溪县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40周年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三明市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明统办〔2023〕20号),《尤溪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我县统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聚焦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乡镇要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著原文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

  (二)聚焦统计法律法规和党内统计法规。各乡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深刻把握主要精神和核心要义,学深悟透并自觉践行文件要求,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三)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纪念。各乡镇要按照“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将统计法治宣传纳入“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为重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充分展示我县统计普法活动开展情况,请各乡镇积极报送反映本乡镇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特别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开展相关活动的动态信息、综述信息和统计法治工作老照片。关于信息类材料,要言简意赅,动态信息不超过500字,综述信息不超过1000字;要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突出特色亮点;要鲜活生动,动态信息至少配一张照片。关于统计法治工作老照片,要提供照片标题和文字说明,简单介绍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所有材料不得出现涉密内容。我局将择优报送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专题网页。各单位要对所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内容和文字准确,报送材料及选用情况将作为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乡镇要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向调查对象免费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推动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群众,助力营造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将依法普查贯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过程。

  (五)聚焦《福建省统计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已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条例》)。各级统计机构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把《条例》列入当地“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把《条例》的学习列入统计各专业培训、会议的内容,以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体、重要节庆日和法律宣传“六进”活动,提高宣传效果。

  二、突出普法主体,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一)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集体学法,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级党组学习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表率,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继续加大统计法进党校力度,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干部培训班学习计划,推动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联系实际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复杂性、顽固性。巩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普法成果,确保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

  (二)突出专业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全县统计人员积极学法、主动用法,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在线学习、实战练兵、警示教育等形式,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统计执法监督有关制度规定,增强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统计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能力,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

  (三)突出提升调查对象法律意识。坚持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与统计调查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讲清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的法律意识。借助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载体或平台,利用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走访调研等时机,开展交互式、嵌入式普法宣传,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上报统计数据。

  (四)突出五经普“两员”学法守法。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对“两员”培训时,将统计法治学习与经普业务学习相结合,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内容,引导“两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提高普查对象对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全力提升依法普查社会氛围。积极利用第五次经济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统计工作实践的支持度。

  三、优化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一)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创新。围绕统计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印制法治宣传单等宣传品,制作法治宣传海报等,通过报刊、互联网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拓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县统计局计划在统计开放日期间,结合“五经普”宣传,开展彩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

  (二)推进落实统计普法主体责任。在统计调查和统计日常管理工作中主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将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落细,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认真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结合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曝光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鲜活案例解读统计法,实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作用。

  各乡镇要加强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走心,确保2023年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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