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7-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尤公综〔2023〕58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7-05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三明市公安局三明银保监分局关于开展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的通知》(明公综〔2023〕18号)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联合尤溪银保监组部署开展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严密制定了安全评估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安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4月4日,县公安局专题召开第八轮安全评估工作部署会;5月22日至6月6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工作小组对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完成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现将主要安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安评小组深入全县9家银行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和业务库,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重点对银行营业场所、自助银行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制度建设、物技防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工作开展检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银行金融机构都十分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一是按要求认真开展日常安全防范巡查、设施维护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完善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及演练,整体上提升了银行安全防范水平。二是能认真对照标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要求新建或改建安防设施落后的银行营业场所,如:农业银行尤溪沈中支行新建、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改建。三是能按照要求积极整改不符合标准的物技防设施,如: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整改了大部分营业场所不达标的卷帘门、柜台防弹玻璃和自助银行加钞间墙体,尤溪邮政分公司在全部加钞银行自助设备客户操作面朝向室外公共区域,设立了自助设备防护舱;在现金业务区等部位安装了符合标准的高清监控视频,投入大额安防资金。但检查中发现各银行金融机构仍然存在或多或少的不符合安防标准的营业网点不达标的隐患问题较多,离安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二、评估分值
序号 |
银行名称 |
扣分 |
网点数 |
安评分值 |
1 |
工商银行尤溪支行 |
6 |
3 |
98 |
2 |
农业银行尤溪支行 |
12 |
6 |
98 |
3 |
建设银行尤溪支行 |
8 |
4 |
98 |
4 |
兴业银行尤溪支行 |
2 |
1 |
98 |
5 |
中国银行尤溪支行 |
6 |
2 |
97 |
6 |
邮政储蓄银行尤溪支行 |
9 |
3 |
97 |
7 |
尤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106 |
28 |
96.2 |
8 |
尤溪成功村镇银行 |
14 |
2 |
93 |
9 |
邮政集团公司尤溪分公司 |
114 |
14 |
92 |
三、存在问题
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整理,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如下(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一)营业场所主要问题。(1)现金业务区墙体的钢板防护、钢筋网防护或钢筋网抹灰防护措施不符合标准;(2)供客户进出的出入口的卷帘门门体不符合标准:(3)现金柜台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直径、钢筋网格间距不符合标准;(4)现金柜台的透明防护板防砸性能达不到标准;(5)与外界地面墙体为玻璃幕墙的,采用防护措施不符合标准;(6)现金业务区出入口安装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不符合规定;(7)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连接通道设有通往其他区域的出入口的。
(二)自助银行主要问题:加钞间墙体采取的加强防护不符合标准的。
(三)制度建设及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要问题。(1)年度有关安全制度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2)应急预案完善与演练不到位。(3)银行员工及保安员不能熟练掌握防卫器材使用方法。(4)银行员工不了解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和安全职责。(5)没有对外包企业建立评价反馈机制。
四、整改意见
(一)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制度管理。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按照银行营业场所、自助银行、业务库的安全防范标准和两年一次的银行安全评估标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专项工作认真开展内部安全防范检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到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安全防范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并记录在案,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二)要对照标准整改,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对照此次安全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同时要根据《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新标要求,结合日常安全工作全面自查,做到隐患排查整改不留死角,为下轮安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营业场所、自助银行和业务库等存在的易整改的隐患,要立整立改;对于营业场所现金区墙体、柜台、防弹玻璃、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自助银行加钞间墙体不达标等较大隐患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有针对性地推进整改,整改期间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附件:尤溪银行业金融机构2023年安全评估问题清单
尤溪县公安局 尤溪银保监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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