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06-01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 尤洋政综〔2023〕2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洋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08
各村(居)委会、镇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洋中镇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道安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委会、各道安成员单位认真执行。
洋中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洋中镇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两轮车”)安全管理水平,全力预防和遏制两轮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组织开展两轮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聚焦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开展两轮车不带安全帽、非法安装遮阳伞(雨棚)、酒驾醉驾等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从实从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查严处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力争行动期间辖区实现“双下降一杜绝”的工作目标,即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维护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洋中镇决定成立两轮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林长鹏任组长,统战委员、副镇长郭家堪,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杨志鹏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任副组长,镇各所站负责人、各村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道安办,由陈传溪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各方统筹抓好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第一阶段: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20日,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明确职责,把整治工作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2023年5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排查整治阶段。全面开展两轮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考核,对各村居、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结果纳入全年道安整治工作成效考核内容。
四、整治措施
(一)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战”
1. 上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道安办、洋中派出所走进辖区学校、幼儿园,联合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学或假前一堂课”、主题班会课、交通手抄报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向老师、学生普及正确使用“一盔一带”、拒绝乘坐隐患车辆、安全文明横过马路等交通安全知识,上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行动期间至少上2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督促学校、幼儿园至少办好1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重点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文明行儿歌、交通安全顺口溜,安全文明横过马路、上下学乘车注意事项、遵守交通信号、“一盔一带”等方面宣传内容,每月一次更新交通宣传内容。
2. 当好“交通安全监督劝导员”。道安办、文明办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要联合学校针对“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家长接送学生未规范停车、学生未有序排队乘坐公交车”等问题,充分发挥民警、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组成的“护学岗”作用。进一步增强家长、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当好“交通安全监督劝导员”。文明办要将老师、学生家长、民警和志愿者参与的“护学岗”活动,纳入文明单位的志愿服务活动,并计入文明志愿服务时长。
3. 办好交通宣传警示活动。道安办、洋中派出所每月开展一次“未戴头盔驾驶”“违法安装遮阳伞”“典型事故案例”等违法行为公示曝光。积极应用“洋中在线”公众号、学校、农村“大喇叭”和村组微信群等宣传渠道,播报推送预警提示信息及交通安全知识,争取实现“三个一”,即:每案一宣传、每周一提醒、每月一预警。及时曝光典型违法、事故案例等问题,发挥震慑效应。结合“文化三下乡”活动、“平安三率”宣传月、每月政法“五大员”下基层等活动,进村入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二)打好源头安全风险隐患“攻坚战”
4.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洋中派出所要逐起排查涉及两轮车伤亡交通事故路段,对交通检测设备、信号灯、减速带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城监中队等部门要优化非机动车交通组织,科学施划停止线、导向车道,推行两轮车前置待行区;完善道路慢行系统,明确非机动车的道路空间,落实机非各行其道,减少交织引发碰撞刮擦事故;对道路条件允许设置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做到应设尽设,保障通行安全有序。
5.加强车辆源头监督管理。洋中派出所要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核验车辆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登记上牌。在大型摩托车销售企业、摩托车销售集中区域设立摩托车登记站(点),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落实“带牌销售”,逐步消除“无牌销售”现象。市场监管所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抽查和销售专项整治,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两轮车,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三)打好公路交通安全“防控战”
6.加大路面秩序管控力度。洋中派出所要持续常态严管两轮车,净化通行秩序;重点打击乘坐3人及以上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带动查处未戴头盔、非法改装及安装遮阳伞、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紧盯学生上下学、圩日、采摘收种等人员集中出行重点时段,每周至少2次开展执法行动,加强路面管控,及时查处劝导。同时要应用科技手段,加大辖区学校、企业等路段视频巡查,发现分析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劝导,或将违法行为通报相关部门。
7.规范园区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园区办、企业站、道安办等部门要加强企业、公司对内部两轮车的管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与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建立门卫劝导制度,劝阻未佩戴头盔、安装遮阳伞或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入企业,严禁放行未佩戴头盔、安装遮阳伞或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与辖区派出所建立联动,对劝阻不改或阻碍劝导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8.强化在校师生交通安全治理。道安办、洋中派出所要在各校园门口及周边停车区域、接送学生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定期加大对涉牌涉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雨棚)、酒驾醉驾、不按道行驶等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行师生群体交通违法通报制度,对师生群体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教育并收集登记学生班级、姓名等情况通报学校相关情况。洋中中心小学、尤溪一中洋中分校要发动教师、保安、家长配合民警和志愿者组成“护学岗”,对护学过程中发现的交通违法问题,及时进行劝导和教育,将师生群体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德育管理以及文明班级、文明校园的相关考评;组织对学生上学放学交通方式进行摸排,全面掌握学生日常搭乘车辆的类型、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学生驾驶两轮车上学放学。
(四)打好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战”
9.提升科技运用水平。洋中派出所要升级改造现有卡口设备,完善人像识别及违法事件识别功能,根据获取的人像信息,精准定位违法人员并抄告处罚,构建视频巡查、布控预警、拦截查处的数据链以及视频巡查与路面执法相结合的勤务链,实现网上巡逻与网下执法一体化运行。同时,要根据两轮车违法态势,确定视频巡查重点时段、路段,加大视频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并通过视频录像、截图,固定违法证据,引导路面执勤警力实施拦截查处,营造严查高压态势。
10.建立事故倒查机制。洋中派出所、道安办要定期分析研判辖区两轮车交通事故的动态特点,对发生涉及两轮车亡人事故、涉及学生伤亡事故或两轮车事故高发的地区、村(居),及时发布预警通报,限期整改;对每起事故车辆进行分析,涉及违法生产、销售、改装和盗抢车辆的,依托道安办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送警示函,督促落实整改。
11.加强治理工作的督导考核。道安办积极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架构,加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将两轮车治理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安综合整治等考评内容。洋中派出所要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园区企业工作人员交通违法通报制度,涉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及时将违法情况通报平安办、文明办及其所属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