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1203-0100-2023-00016 | 文号 | 尤市场监管〔2023〕26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 |||||||||
标题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1203-0100-2023-00016 | ||
文号 | 尤市场监管〔2023〕26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 ||
标题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助力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市监价监〔2023〕132号)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市监价监〔2023〕72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时限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金融领域收费,公用企业价格收费和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检查时限从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涉企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
二、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从2023年5月23日至5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为抽查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整改规范和总结提升阶段。
三、检查组织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
1、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推动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依法依规查处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减免的收费、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以及利用行政审批事项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有偿中介服务等行为,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重点检查金融领域收费。组织商业银行自查自纠,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规范收费行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依法查处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收取未予标明费用、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不履行价格优惠承诺,以及强制搭售、转嫁费用、利用银团贷款违规收费等行为,推动降低融资成本。
3、重点检查公用企业价格收费。持续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落实落细,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落实收费政策要求。重点查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和电力价格、电力工程安装收费违法行为,以及 5G 基站等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并结合各地新出台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查处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工程安装违法收费行为
4、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督查评估。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违规收费主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杜绝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具有重要意义。要把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职责,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落实本部门和下属单位收费主体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要主动规范、及时清退、整改到位。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各市场监管所对本辖区内的涉企收费单位开展综合检查。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检查中发现涉及违纪或违法犯罪线索的,要按照行纪和行刑衔接机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助力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市监价监〔2023〕132号)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市监价监〔2023〕72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时限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金融领域收费,公用企业价格收费和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检查时限从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涉企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
二、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从2023年5月23日至5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为抽查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整改规范和总结提升阶段。
三、检查组织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
1、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推动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依法依规查处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减免的收费、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以及利用行政审批事项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有偿中介服务等行为,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重点检查金融领域收费。组织商业银行自查自纠,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规范收费行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依法查处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收取未予标明费用、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不履行价格优惠承诺,以及强制搭售、转嫁费用、利用银团贷款违规收费等行为,推动降低融资成本。
3、重点检查公用企业价格收费。持续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落实落细,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落实收费政策要求。重点查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和电力价格、电力工程安装收费违法行为,以及 5G 基站等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并结合各地新出台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查处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工程安装违法收费行为
4、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督查评估。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违规收费主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杜绝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具有重要意义。要把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减负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职责,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落实本部门和下属单位收费主体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要主动规范、及时清退、整改到位。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各市场监管所对本辖区内的涉企收费单位开展综合检查。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检查中发现涉及违纪或违法犯罪线索的,要按照行纪和行刑衔接机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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