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18-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尤农〔2023〕2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27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尤溪县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尤农〔2023〕22号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3-28 08:15

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各相关股、站、所:

  现将《2023年尤溪县种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尤溪县种业工作要点 

  2023年,我县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增效”,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扎实推动试验示范、资源保护、水稻制种、基地提升、市场净化等目标任务落实,推进我县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扎实抓好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 

  围绕“高产、优质、绿色”的总体目标,继续实施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工程。通过展示示范,辐射带动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力争全县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7%以上,优质专用率87%以上。 

  (一)高档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建立9个省级核心展示示范片,总面积2600亩以上,展示优质稻后备品种70个,推广示范米质达部颁优质二等以上以及在省优质稻品种评选中获奖的高档优质稻品种,兼顾高产、稻瘟病抗性好或再生能力强的三等优质稻品种。每个示范片推广品种1—3个、展示后备品种5—15个,强化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展示新品种高产、优质等优良性状。适时组织展示示范现场观摩活动,带动优质稻大面积推广,确保全县推广面积22万亩以上,优质率84%以上。 

  (二)高山蔬菜品种试验示范。在高山大棚设施和反季节蔬菜高效种植模式中试验示范蔬菜新品种,建立示范片1个,示范片面积200亩以上,展示新品种10-15个。 

  (三)省级中稻新品种试验。依托尤溪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通过品种筛选、区试、生产试验,鉴定评价水稻新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及其它重要特性,为水稻品种审定提供科学依据。主要进行以下试验: 

  1.12个新品种品比试验。采用简比法设计,不设重复,每个小区面积13.33平方米(0.02亩)。小区长方形,长:宽=2:1。试验田四周设置保护行,保护行不少于4行,种植对应小区品种。 

  2.48个新品种区域试验。采用完全随机区组排列(包括第I区组不能按试验方案中的品种顺序或编号顺序排列),设3次重复。区试同一熟组在同一田块进行,小区长方形,长、宽比为 2:1,小区面积13.33平方米,田块四周设保护行。 

  3.9个新品种生产试验。采用大区对比排列,参试的9个品种与对照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333平方米,田间排列上做到同一田块确保有一个对照品种。 

  4.米质检测。不设重复,小区面积5平方米。品比、区试的60个参试品种黄熟时及时连同稻杆收获,经自然挂起阴干,阴干后手工轻搓脱粒后,分别取饱满、无病虫害、无穗发芽、无霉变,含水量13~14%谷样2公斤,其中1公斤直接快递分别寄往福建省农科院水稻所和省种子总站指定的检测单位检测。 

  (四联合体中稻新品种试验。承接企业联合体中稻新品种试验,通过开展品种筛选、区试、生产试验,鉴定评价水稻新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及其它重要特性,为种业企业水稻品种培育提供示范现场和相关特征特性田间记载数据资料。 

  二、着力夯实种质资源基础 

  (一)做好资源普查后续工作在农业农村部完成对全省的“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目标任务验收考核后,继续做好入库(圃)资源的补缺补漏工作,加大珍稀濒危品种的抢救性收集保护力度,确保资源不丢失,对调查中新发现的资源进行采样鉴定等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二)压实保护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我县优异、珍稀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落实各类资源的保护单位,有序开展各类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提升现有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建设水平,确保农业种质资源身份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品种资源不丢失。 

  (三)推进地方特色资源利用。积极开展粮油、果树、蔬菜、茶树、食用菌等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的保护、提纯复壮与示范推广,推动农作物地方特色品种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开展地方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探索畜禽保种新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进一步促进畜禽良繁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三、全力加快国家级“制种大县”建设步伐 

  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谋划水稻种子产业发展,加快国家级“制种大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县完成水稻制种面积3.5万亩以上。 

  (一)引进优势种业企业。聚焦种子生产、加工短板弱项,加大招商力度,精准对接、瞄准具有A证、全国十强、上市企业等大项目招商,实施种业品牌战略,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发展短板,带动种子产业提档升级。对企业良繁基地建设、科研项目、加工仓储中心、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督促福建宏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科研仓储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出成效。 

  (二)开展基地设施建设。整合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资金,充分利用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和国家级“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对年久失修河道、病险山塘水库进行修缮,对制种基地田间进行沟渠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规划和建设,逐步形成集中连片、道路通畅,排灌方便、旱涝保收,功能齐全、稳产高产的制种田。 

  (三)探索规模流转机制。大力宣传《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借助“永久稻烟田”土地流转机制的实施,加强耕地规模化流转的政策引导,鼓励制种大村实行整组、整村耕地流转模式,与订单企业建立水稻制种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杂交水稻制种千亩村、千亩片。 

  (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夯实“管理部门+企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杂交水稻制种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主体在制种面积拓展、新型轻简技术推广中的作用。大力培育水稻制种新型服务组织,在服务面积上千亩的经营主体开展育秧工厂、农资保供、机插机收、种子烘干、仓储加工等设施化建设,扶持其做大做强,提升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五)继续开展协作攻关制订完善水稻种子产业发展更加优惠的扶持措施,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突出新技术、新装备的运用,推广运用机耕、机插、机收、机防、机烘等轻简技术,提升水稻制种效益。加大科研投入力度,与国内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合作,开展工厂化育秧、全程机械化高产栽培、父母本花期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微肥施用增效等关键技术研究,为水稻制种产业规模发展、种子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为“尤溪稻种”品牌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六)完善制种保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组织领导机构,强化考核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强化水稻制种工作团队的服务职能,推行面积发动、进度跟踪、问题解决、全程监督一条龙服务。强化气象、保险、司法、银行等部门的服务保障职能,降低水稻制种风险,为种业发展提供全程保障。 

  四、持续深化种子市场管理 

  (一)及时做好网上备案。督促指导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做好应当网上备案的4类主体(持证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受持证企业书面委托生产其种子的、受持证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的备案信息更新,及时了解和掌握种子品种类型、种子数量、调入情况,统计和分析种子的供应进度,开展种子供需监测预警,做好种子生产的信息调度。 

  (二)严格规范生产流程。做好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指导,督促种子生产者按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落实生产,确保种子在生产过程中的隔离等生产条件符合要求。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县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座谈会备忘录》,进一步规范全县杂交水稻种子的生产秩序,确保杂交水稻种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积极开展市场巡查。强化种子质量和市场的源头治理,加强种子经营门店、生产基地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积极配合省、市种子管理部门,在春季、秋季、冬季不定时对全县种子市场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种子无证生产、品种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杜绝假冒伪劣种子上市下地。各乡镇农技站要摸清辖区内的种子经营门店,督促其全面开展网上备案工作。 

  五、认真抓好农业防灾减灾 

  (一)提高防灾减灾意识。针对我县台风、暴雨洪涝、病虫害、低温寒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威胁大等特点,加强对种业行业经营主体的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强化隐患治理,切实增强群众防范风险的警觉性。完善重大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制定科学的抗灾减灾技术方案,科学指导抗灾减灾工作。 

  (二)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和气象、水利、保险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做好气象研判监测预警,科学指导农业生产。强化灾情调度和指导服务,根据灾情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进行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各项防范和补救措施,加快灾后恢复生产。 

  (三)落实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认真落实粮食救灾备荒每年1.6万亩种子的储备任务,按照省上下达的储备品种和数量要求,及时组织承储企业将储备职责落实到位,确保救灾备荒种子“储得足、管得好、用得上”,提高粮食生产救灾和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六、及时做好农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总结 

  根据省、市种子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客观、及时准确地做好种子生产销售统计、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市场导向等有关信息采集与上报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为各级领导决策和农业生产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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