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17-0100-2023-00003 文号 尤水〔2023〕28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3-24
标题 尤溪县水利局关于明确2023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17-0100-2023-00003
文号 尤水〔2023〕28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3-24
标题 尤溪县水利局关于明确2023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水利局关于明确2023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17:08
| | | |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小水电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3〕136号)要求,为抓好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农村小水电站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我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予以明确。请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确保水电站运行安全。

  附件:尤溪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清单

 

  尤溪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小水电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3〕136号)要求,为抓好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农村小水电站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我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予以明确。请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确保水电站运行安全。

  附件:尤溪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清单

 

  尤溪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