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2-00008 文号尤卫函〔2022〕23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2-05-25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0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2-00008
文号 尤卫函〔2022〕23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2-05-25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0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0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0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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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邱华务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会同县财政局、总医院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对缓解城乡居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我县近年来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体系,推进社区首诊和分级诊疗,以适应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流动人口增加、居民健康意识增强等变化,同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可及性,落实稳定长效的补偿政策,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管理机制、收入分配、人事管理制度等措施,提升社区卫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一、 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别是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嘉禾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东街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西门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下水南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大儒名城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二、 主要做法

  (一)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了《尤溪县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目前我县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能够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并规范的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

  (二)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我县制定出台了《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公办托管、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目前我县共有5家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对新举办的服务站县财政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设备购置经费补助,同时每年给予5万元的房屋租赁经费补助。

  (三)落实各类专项经费补助。我局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尤溪县民营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精神,同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了《尤溪县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托管协议》,按照考核方案和协议内容对各社区服务站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落实各项专项经费补助。2019-2021年,共计补助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专项经费1353.94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经费914.45万元,药品零差率经费366.24万元,设备和房屋经费73.25万元,有效的缓解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压力。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2017年4月,我县组建了尤溪县总医院,将乡镇卫生院、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办村卫生所纳入县总医院统一管理,建成一个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施三明市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程试点工作,进行了大胆探索与尝试,并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局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城镇卫生院,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到同公办村所一样同培训、同督导、同考核。另外,借助三明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局经征求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意见后,积极与市第一医院沟通,于4月起市第一医院选派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需的临床专家进行对口帮扶,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五)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为推动我县社区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县制定了《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列入卫生健康事业的重点工作内容,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在城市新区建设或老城区改造中,同步调整、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标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从设施设备、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方面推动城区共建,做强做优社区卫生服务。

  三、存在问题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方面。经与县财政局沟通,因我县目前财力有限,暂时无法增加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备购置补助和房屋补助,但现有的各项补助基本能够缓解各服务站的运行压力。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方面。目前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家,其中只有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办机构,租用的房屋破旧,布局不合理,业务用房与《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要求有所差距,影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落实,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人员技术服务能力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精神,“十四五”期间我县将进一步优化社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从设施设备、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方面推动城区共建,做强做优社区卫生服务。一是积极争取县政府加大经费投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县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在现有的经费补助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二是新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地址位于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项目规划用地15亩,主体工程建筑面积10000㎡,其中包括门诊综合楼1栋2000㎡、后勤保障综合楼1栋3000㎡、病房康复楼1栋5000㎡,规划医疗床位100张。三是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建设地址位于城关镇小村区域(待定置换),项目规划用地15亩,总建筑面积10000㎡,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综合医技楼1栋5000㎡、病房楼1栋2000㎡、医养结合楼1栋3000㎡。四是强化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支持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到2025年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基本标准要求,服务能力较强的达到推荐标准,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潘国庆,联系电话:6328243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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