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2-00004 文号尤卫函〔2022〕15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2-05-12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2-00004
文号 尤卫函〔2022〕15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2-05-12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0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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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郑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城南园公办幼儿园、小学及社区医院与城南园安置区同步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加强工业园区医疗服务短板建设,在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城南园先后设置了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规范诊疗行为,提高诊疗水平,使工业园区群众就近享受均等化和便捷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

  2018年,按照中共尤溪县委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城南园产城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城南工业集中区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着快捷便利原则,完成了“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集中区巡诊医疗室”的设置,巡诊点设在城南工业集中区警务楼一楼,面积约15平方米,配备了诊桌、诊椅、药柜、检查床、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手电筒、紫外线消毒灯、有盖污物桶、刮痧板、拔火罐具、电脑、打印机、简易清创器械及若干常用药品和必需的抢救药品,基本满足城南园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

  2021年,为推动城南园区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县于12月印发了《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将城南园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列入卫生健康事业的重点工作内容,拟新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地址位于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项目规划用地15亩,主体工程建筑面积10000㎡,其中包括门诊综合楼1栋2000㎡、后勤保障综合楼1栋3000㎡、病房康复楼1栋5000㎡,规划医疗床位100张。项目建设还包括土石方、建筑、装饰装修、电梯、消防、道路连接线硬化、广场、停车场、围墙、景观设施等配套工程,预算总投资4000万元,计划于“十四五”末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22年,为了解决城南园群众的长期看病就医问题,于1月在城南园拟新设置一家卫生所,地址位于尤溪县城关镇城南园公租房1号楼106,面积约100平方米,2月10日我局组织人员对该卫生所进行了验收,2月15日发放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卫生所委托尤溪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在中心的指导下,卫生所以全科医疗为主开展基本诊疗服务,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做好工业园区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慢病管理、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我局积极协调尤溪医保局将工业园区外省务工人员纳入本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畴,并将园区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卫生所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潘国庆,联系电话:6328243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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