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2-00004 文号尤城管函〔2022〕35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2-05-24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2-00004
文号 尤城管函〔2022〕35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2-05-24
标题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5-2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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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林圣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为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我县在七五路等主干道进行了地下管线的改造,由于地下管线的建设涉及燃气、供水、供电、给排水、通信等多个产权单位,投资主体众多,改造进程不一,给原本就拥挤的城区交通带来了更大的不便,您提出的建议非常的及时、中肯,接下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强化工作: 

  一、要强化规划引领。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建设统筹,增强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编制城市地下管线开挖道路季度计划项目清单,结合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做到管线开挖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避免道路二次开挖、随意开挖。    

  二、要强化事前审批。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等要求,优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流程,建立管线应急抢险快速审批机制,实施严格的施工掘路总量控制,从源头上减少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严格把控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材料的审查;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和以管线应急抢修为由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并将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掘路行为纳入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信用档案。 

  三、要强化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区域的管线监护,及时与市政道路管线施工单位协调、沟通,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告知义务,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线保护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制定并落实管线管理制度,加大巡线管理、检漏力度,对巡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早发现,早修复,早解决,有效降低地下管线的损坏机率。 

  四、要强化管线建设质量。提高管线从业人员素质,定期组织各管线管理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管线运行调度工作和管线操作工人进行技能培训,杜绝因调度、操作不当产生爆管和泄漏事故发生,进一步保障管线的建设质量。 

  五、要强化技术创新。利用尤溪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充分发挥该平台的指挥、管理和监控功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第一时间发现阀门和管线泄漏、井盖缺失等现象;加强施工精细化管理,做好工地现场标志标识的设置、工地文明化施工,进一步提高管线安全运行水平。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按照您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希望您继续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华海生      联系电话:6329756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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