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9-01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 尤民〔2022〕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0
各乡镇民政办、残疾人联合会、乡村振兴办:
为弘扬扶残助困的中华传统美德和“大爱三明”精神,让残疾和贫困群体中的眼疾患者得到医疗救助、及时有效脱盲复明,恢复生活和生产能力,不断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2〕2号)精神,经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和县乡村振兴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扶残助困光明行”公益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扶残助困光明行”公益救助行动由县民政局、县残联和县乡村振兴局主办,尤溪闽中眼科医院承办。
二、实施时间
2022年3月-10月
三、救助条件
(一)救助对象
1.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
2.持证残疾人;
3.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家庭。
四、救助内容
(一)对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需要手术治疗的,其自付医疗费用由闽中眼科医院予以全部减免;
(二)对符合条件的眼疾患者,需要医疗救治的,其自付医药费用由闽中眼科医院予以全部减免;
(三)对符合条件的肠胃病患者,需要肠胃镜检查的,其自付医疗费用由闽中眼科医院予以全部减免。
五、救助流程
(一)筛查登记。根据闽中眼科医院义诊时间安排,各乡镇民政办、残联和乡村振兴办应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患者携带身份证原件、残疾证、贫困证明等有效证件和医保卡到就近筛查点进行免费摸底检查。对筛查确诊符合救治条件的患者,应填报《尤溪县“扶残助困光明行”公益救助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救助。
(二)医疗救治。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携带《尤溪县“扶残助困光明行”公益救助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残疾证、贫困证明及医保卡,根据时间安排到闽中眼科医院救治。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民政办、残联和乡村振兴办要充分认识本次公益救助行动的重要性,结合“扶残助困光明行”开展“弘扬三明大爱 情暖残障人士”活动,按照本次行动的安排积极为救助对象提供帮助,并协助救助对象做好申报工作;各乡镇民政办、残联和乡村振兴办要将符合救治条件、且有意愿到闽中眼科医院救治的对象,协助引导到闽中眼科医院进行治疗。
(二)闽中眼科医院作为具体承办单位,要负责做好相关疾病初筛,并收集拟救助对象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分别报送县民政局、县残联和县乡村振兴局;对符合条件的患者,闽中眼科医院应选派最优秀的医护团队为患者救治,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对行动困难和交通不便的救助对象,经本人或家属要求,闽中眼科医院可派车接送,并全部减免其交通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中眼科医院(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1-9号);联系人:张起亮;联系电话6303368,138*****1355。
尤溪县民政局 尤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尤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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