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33 文号尤市场监管函〔2021〕214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1-18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函
内容概述 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33
文号 尤市场监管函〔2021〕214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1-18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函
内容概述 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函

发布时间:2021-11-1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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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县网信办、公安局、商务局、文旅局、林业局、税务局,人行尤溪县支行:

  现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网监〔202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沟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强化联合执法,并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本部门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典型案例、联合执法情况等总结材料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县市场监管局。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县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郑理强,联系电话:0598-6308703,邮箱地址:fjyxgsck@126.com。) 

  附件:《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网监〔2021〕120号)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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