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31 文号尤市场监管〔2021〕55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0-28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尤溪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31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1〕55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0-28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尤溪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尤溪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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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尤溪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尤溪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市监价监〔2021〕116号)文件精神以及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综合施治、行纪衔接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和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进行检查,严厉打击2020年1月以来粮食购销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计量违法行为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贸易结算强检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做到检查全覆盖、问题全查处、整治全闭环,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对象:全县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和经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 

    (二)重点时段:在秋粮收购季节重点组织现场检查,在收储完成时节重点组织检查库存情况,在轮储时节重点组织检查销售情况。 

    (三)整治重点: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达成垄断协议等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 

    三、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25日前) 

    1.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班工作小组,由局长陈祥耀任组长,吴方扬副局长任副组长,专班成员由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综合执法大队、质量计量管理股、市场规范股、政策法规股、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等组成。 

    2.调研摸底。加强与发改、粮食等业务主管和政策制定部门的沟通联系,准确把握粮食购销相关政策和整治要求。认真开展前期调研摸底,准确摸清本辖区内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主要收购点以及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底数及其粮食购销经营等基本情况。10月25日前摸清《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名单》(附件1)。 

    3.制定方案。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市纪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立足本地存在问题特点、经营者规模数量、购销环节时间节点,制定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 

    1.梳理问题清单。梳理近年来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的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对《粮食购销领域可能涉及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清单》(附件2)进行补充完善,作为一线执法人员对照检查依据。 

    2.拓展案源线索。畅通12315平台投诉举报热线,建立与粮食主管部门线索移送机制,用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审计成果,深挖细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问题线索,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做到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对检查发现的倾向性涉嫌垄断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必要核查,依法提取必要的证据材料,并第一时间报告省市场监管局。 

    3.开展综合检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从10月25日起,对本辖区所有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开展“拉网式”综合检查,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全面开展现场综合检查,对辖区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进行延伸综合抽查。检查过程中避免多头检查,加重企业负担。 

    4.建立工作台账。对所有的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主要收购点,以及延伸抽查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建立工作台账(附件3),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检查覆盖到位、问题查处到位。 

    5.强化行政指导。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综合运用行政检查、集体约谈、提醒告诫等手段,积极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以及粮食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律,依法经营。 

    (三)总结提升、完善机制阶段(2022年1月31日前)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认真查找自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基层所每月20日前通过OA向县局流通股报送“一账一表一报告”,即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附件3)、统计表(附件4)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2022年1月7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清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为粮食市场保供稳价、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履职尽责。 

    (二)加强协同监管。加强与粮食储备部门的沟通配合,实现政策制定与监督检查有效衔接;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和其他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加强行纪衔接,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重点难点问题共同会商研判,提升专项整治的效果;加强条线之间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对查找到的问题溯源倒查,做到举一反三,边整边治边改。综合运用市场管理监管职能,探索建立粮食市场秩序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1.尤溪县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名单 

  2.全省粮食购销领域可能涉及违法违规问题清单 

  3.尤溪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4.尤溪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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