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15 文号尤市场监管〔2021〕29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5-27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15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1〕29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5-27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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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1〕22号)和《三明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市监稽〔2021〕39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 

  突出问题,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宣传和案例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多发势头,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聚焦“8+2+2”领域,突出案件查办重点  

  铁拳2021行动,自2021年4月15日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方案》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总局明确了8大案件查办重点:一是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二是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三是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四是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五是中介机构“乱收费”;六是翻新“黑气瓶”;七是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八是“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反映较为集中问题,增加明确我省2项案件查办重点,即重点查处成品油流通市场以及汽车4S店市场领域违法行为(查处方案见附件2、附件3)。市局两个自选动作,即非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检查方案见附件4)和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我局已另行下发文件,见尤市场监管〔2021〕25号文)。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8+2+2”案件查办重点及查处方案,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三、创新执法方式,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一)拓宽线索摸排渠道。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和12315平台大数据动态分析,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畅通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之间线索移送渠道,及时获取产品抽检、飞行检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违法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业等交流,研判分析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内突出问题,多方汇集违法线索。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及时互通相关违法信息。加强对零散违法线索的整合分析,持续跟踪挖掘违法行为。 

  (二)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县局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对于重大跨区域案件,县局统一组织执法行动,协调开展“集群作战”;对于复杂案件及查处阻力较大的案件,县局实施挂牌督办。各市场监管所发现的重大跨区域案件线索,可报请县局指定管辖或组织查办,重大跨县域、市域线索逐级上报处置。 

  (三)强化区域协查联办。牢固树立全链条办案理念,查办个案要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协同查处上下游关联违法行为。加强区域间联络会商、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在办案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外地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可根据需要请求开展协查。对同一主体违反市场监管领域多部法律法规的,要从不同法律角度全面分析违法行为,依法一并定性处罚。 

  (四)强化行刑行纪衔接。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者疑难复杂的重大涉嫌犯罪案件,要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动,共同商定工作策略和步骤,适时同步开展案件物证抽样取证,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切实提升案件移送效率。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线索移送,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办案中“跑风漏气”,消除“人情案”。 

  四、加强宣传和失信惩戒,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效应 

  (一)加强宣传统筹策划。坚持办案与宣传统筹考虑,加强组织策划,选择合适的宣传平台、媒体、内容、方式、节奏,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活动,展示案件查办成效,持续释放震慑效果。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消费特点,突出不同时段的宣传主题,集中曝光解读查办的同类案件,掀起声势,增强震慑。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于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以及比较敏感的案件,要及时向县局报告。 

  (二)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做好宣传解读,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选择部分典型案件,邀请媒体持续跟踪报道查办过程,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办案影响。通过当事人现身说法、专家点评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辨识力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采访行业组织、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公开销毁罚没物品等方式,展示执法办案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开展失信企业约束惩戒。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强化对违法企业的社会监督。在审批、监管等工作中依法对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予以限制,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形成约束惩戒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保障。县局建立1+N执法模式,即1个执法机构+N个有关股室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铁拳2021行动”工作专班成员(见附件1)。对照国家、省、市方案中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建立局所联动执法机制,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工作无缝衔接,迅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二)完善督促激励措施。通过交叉检查、分片督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敢于碰硬、深挖线索、攻克重大疑难案件的办案人员和办案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多发高发、案件查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办案能手,按有关规定推荐进入省、市局综合执法人才库。相关案件查办、典型案例报送情况等纳入县局年度考核指标。 

  (三)做好案件统计报送。各市场监管所、业务股室应按照“边行动、边总结”的原则,及时跟进行动工作动态,及时梳理分析数据材料,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力争在市局、省局和总局组织督查时,形成阶段性成效。要建立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台账,做好案件统计信息报送(见附件5)。对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局督办、转(交)办以及自行发现的重点案件线索进行记录,实时跟踪查办进展,加强指导调度。 

  每月3日前各市场监管所、业务股室要将上月查办的典型案件及1-2条重要线索报送县局(第一次报送时间为6月3日前)。6月中旬,省、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分片督查和案卷评查;6月25日、9月22日前,分别报送第二、三季度案件查办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12月8日前,报送2021年“铁拳”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出2022年重点案件查办建议。 

  联系人:卓斌敏(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13507597689。 

  附件:1.尤溪县市场监管局“铁拳2021行动”工作专班成员 

  2.尤溪县市场监管领域成品油案件查处方案 

  3.尤溪县市场监管领域汽车4S店违法案件查处方案 

  4.尤溪县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5.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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