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0-01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 尤司〔2021〕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30
各司法所,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尤溪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尤溪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尤效综〔2021〕1号)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执行。
尤溪县司法局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着力健全制度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完善绩效管理、改进效能督查,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中期评估获取好成效奠定坚实基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理论学习
1.健全组织机构。适时调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保证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计划切实可行。(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2.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理论学习,推进思想大解放和工作创新。(牵头部门:政治处;协同部门:各司法所,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
二、落实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1.完善马上就办机制。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都落实。(牵头部门: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司法所,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
2.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组织参与政务公开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能力。(牵头部门:办公室)
3.提升政务服务。坚持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受理即时办理,严禁“体外循环”和“两张皮”,真正做到“一个中心对外、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深化“五办工作法”(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智能办)长效机制,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比照全省同类事项审批最短时限,持续缩短审批时限,更好地服务群众。(牵头部门:公管科)
4.证明承诺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法制科)
5.提升履职能力。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贯彻“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 责于行, 持续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再上新水平,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牵头部门:政治处、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司法所,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
三、强化保障措施,提升效能建设水平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列为全局性重点工作,提高重视程度,精心组织实施。细化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深化拓展机关效能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加强效能督查。实行“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内部测评与外部测评”相结合的方法,用好“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机制,强化机关内部效能监督检查。根据《中共尤溪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干部日常业绩纪实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尤司党组〔2020〕9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强化典论宣传。认真总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推广好典型、好事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效能建设宣传平台和载体建设,不断扩大活动的宣传影响力。
4.强化结果运用。按照上级要求科学合理落实效能考核,坚持考核分类化、分值系统化、扣分明示化、结果公开化,认真组织效能建设考核工作,融入全局综合考核,与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确保效能成果落到实处。
尤溪县司法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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