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510-01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 尤应急〔2021〕1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08
各加油站:
近几年来,手机扫码支付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部分加油站内存在使用手机进行扫码支付等现象,手机扫码支付固然便捷,但其发射出的功率可能引发射频火花,可能会导致事故。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电磁辐射功率远远高于通话的功率,手机扫码支付更容易引发爆炸,形成安全风险隐患。3月23日,最高检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9起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督促整治加油站扫码支付安全隐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加油站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建议书》(尤检建〔2021〕1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加油站作业区内进行扫码支付等使用手机的行为,如需使用手机,应在站房和辅助服务区内进行。
二、严禁开展各类易引导顾客在加油作业区内使用手机的宣传行为。
三、严禁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内使用手机、张贴、摆放微信扫码等易误导公众使用手机的广告、标牌等。
四、请各加油站广泛开展加油站内禁止使用通讯工具的宣传活动,粘贴“严禁使用手机”等标志及宣传语。同时,对加油站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杜绝在加油区使用手机行为。
五、请各加油站即日起至4月18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我局将于4月19日起联合各乡镇安监办对各加油站扫码支付的相关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
尤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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