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0-00034 文号尤市场监管〔2020〕64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2-21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抽查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抽查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0-00034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0〕64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2-21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抽查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抽查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抽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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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市局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工作,特制定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抽查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尤溪县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吴方扬副局长任组长,各市场监管所、政策法规股、质量计量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制定检查抽查方案,组织联络、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适时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检查抽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检查抽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从即日起,迅速部署排查和检查抽查工作,及时登录总局提供的网址:www.cccmhpie.org.cn,关注和查询梳理核对本地企业清单,并加强与商务部门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从事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清单。 

  在12月23日前,对本地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开展监管执法,排查企业在获取相关生产资质、参加招投标及供应商审查、签订采购合同、组织生产销售、目的地货物通关及外方质量抽查等环节,是否存在涉嫌商业贿赂违法问题。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立即查处。要密切关注舆情,一旦发现辖区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涉嫌商业贿赂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和查办工作,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县局法规股。 

  三、按时报送材料  

  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收集整理,按照市局要求及时报送反不正当竞争科。各所、执法大队于2020年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部署情况、开展检查排查情况、立案情况、意见建议及《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计表》。自2021年开始,每月18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企业清单、案件查处情况及统计表。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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