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15-0100-2019-00006 文号 尤住建综〔2019〕37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19-08-09
标题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115-0100-2019-00006
文号 尤住建综〔2019〕37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19-08-09
标题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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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结合新时代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和县脱贫攻坚的工作实际,我局就贫困户的住房保障问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8年起实施精准扶贫,用3年时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保障问题实施精准帮扶。确保贫困户全面完成危房改造;确保贫困户新增房屋安全隐患得到排查整改;确保贫困户通过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地灾搬迁等政策扶持,持续改善住房条件。 

  二、时间安排 

  2018年。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工程,确保贫困户的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9年。结合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确认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对新发生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加大对贫困户住房安全的动态跟踪,不断改善贫困户的住房条件,确保精准脱贫户的住房安全得到持续保障。 

  三、措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18-2020年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迅速找准工作切入点,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保障中心、质安站、村建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安排专人负责脱贫攻坚资料梳理、台账建立工作,扎实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的住房保障和挂包帮扶各项工作。 

  (二)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为准确掌握全县贫困户住房情况,局村建、质安部门积极对接各乡镇村建站,在完成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各乡镇、村对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鉴定,为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并对因灾害引发新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重新鉴定研判,协调联系农业农村、残联、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争取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或地灾搬迁等政策扶持,持续保障贫困户的住房安全。 

  (三)对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开展的全县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进行回头看,建立完善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台账,谁确认谁负责,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疑似危房的动态管理,加大对贫困户居住在老旧房和高边坡地方的巡查力度,发现新的危房及时申报纳入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或地灾搬迁项目。 

  (四)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对贫困户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各乡镇村建站积极配合扶贫办、农技站、自然资源所、残联等部门,结合干部驻村、挂包帮扶工作的开展,进村入户,上门宣讲政策,与群众交流沟通,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发挥政府部门政策扶持、群众互帮互助的联动作用。 

  (五)严把建设施工质量。一是严格规程,确保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乡镇政府拍照存档并审核公示、县审批公示”6个“阳光”操作程序筛查确定危改对象户,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各村危改户确定的公正公开性。二是部门协作,确保对象精准。为实现精准扶贫目标,我局和乡镇村建站及时将安全隐患台账信息,分别送达扶贫、民政、残联、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核查确认,对适用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或地灾搬迁政策的,积极帮助联系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确保贫困户住房符合安全保障标准。三是依法审批。为确保危改政策惠及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建档立卡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对象条件及房屋等级鉴定标准进行严格审核,有效地防止危改对象材料的简易、泛化、不规范现象出现。四是完善管理,建立贫困户住房情况档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全部建立个人档案,完善危改户改造前、建设中、竣工后的房屋照片资料,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等级鉴定表,危房改造竣工后要有验收表、评定表。督促危改工程严格按照县级危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标准建设。五是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安全。县、乡镇两级成立督查小组,认真落实日常督查、检查通报及考评等各项制度。督查组每月采取明查、暗访或调研方式,对各村工程进度、档案资料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五)严守资金发放关。一是严格资金监管。按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的报帐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了任何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帮扶弱势群体。始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残疾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其他特困户优先”的基本原则,利用危房改造的契机,有效解决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的居住条件。三是足额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各乡镇将危房改造资金足额打卡发放到补助对象,县、乡镇两级决不扣留一分钱,实现精准帮扶。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结合新时代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和县脱贫攻坚的工作实际,我局就贫困户的住房保障问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8年起实施精准扶贫,用3年时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保障问题实施精准帮扶。确保贫困户全面完成危房改造;确保贫困户新增房屋安全隐患得到排查整改;确保贫困户通过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地灾搬迁等政策扶持,持续改善住房条件。 

  二、时间安排 

  2018年。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工程,确保贫困户的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9年。结合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确认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对新发生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加大对贫困户住房安全的动态跟踪,不断改善贫困户的住房条件,确保精准脱贫户的住房安全得到持续保障。 

  三、措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18-2020年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迅速找准工作切入点,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保障中心、质安站、村建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安排专人负责脱贫攻坚资料梳理、台账建立工作,扎实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的住房保障和挂包帮扶各项工作。 

  (二)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为准确掌握全县贫困户住房情况,局村建、质安部门积极对接各乡镇村建站,在完成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各乡镇、村对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鉴定,为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并对因灾害引发新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重新鉴定研判,协调联系农业农村、残联、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争取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或地灾搬迁等政策扶持,持续保障贫困户的住房安全。 

  (三)对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开展的全县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进行回头看,建立完善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台账,谁确认谁负责,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疑似危房的动态管理,加大对贫困户居住在老旧房和高边坡地方的巡查力度,发现新的危房及时申报纳入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或地灾搬迁项目。 

  (四)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对贫困户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各乡镇村建站积极配合扶贫办、农技站、自然资源所、残联等部门,结合干部驻村、挂包帮扶工作的开展,进村入户,上门宣讲政策,与群众交流沟通,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发挥政府部门政策扶持、群众互帮互助的联动作用。 

  (五)严把建设施工质量。一是严格规程,确保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乡镇政府拍照存档并审核公示、县审批公示”6个“阳光”操作程序筛查确定危改对象户,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各村危改户确定的公正公开性。二是部门协作,确保对象精准。为实现精准扶贫目标,我局和乡镇村建站及时将安全隐患台账信息,分别送达扶贫、民政、残联、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核查确认,对适用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或地灾搬迁政策的,积极帮助联系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确保贫困户住房符合安全保障标准。三是依法审批。为确保危改政策惠及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建档立卡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对象条件及房屋等级鉴定标准进行严格审核,有效地防止危改对象材料的简易、泛化、不规范现象出现。四是完善管理,建立贫困户住房情况档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全部建立个人档案,完善危改户改造前、建设中、竣工后的房屋照片资料,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等级鉴定表,危房改造竣工后要有验收表、评定表。督促危改工程严格按照县级危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标准建设。五是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安全。县、乡镇两级成立督查小组,认真落实日常督查、检查通报及考评等各项制度。督查组每月采取明查、暗访或调研方式,对各村工程进度、档案资料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五)严守资金发放关。一是严格资金监管。按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的报帐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了任何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帮扶弱势群体。始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残疾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其他特困户优先”的基本原则,利用危房改造的契机,有效解决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的居住条件。三是足额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各乡镇将危房改造资金足额打卡发放到补助对象,县、乡镇两级决不扣留一分钱,实现精准帮扶。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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