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22-0100-2019-00011
- 备注/文号: 尤文旅函〔2019〕13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5-13
刘友水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保护和修复古驿道,并将其作为乡村旅游步道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和组织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古驿道原有功能已被公路、铁路取代,绝大部分已被破坏或废弃。据相关资料记载和群众记忆,我县自唐开元29年建县以来开辟了数条驿道,以满足当时人文交流和贸易流通的需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驿道功能已被公路、铁路取代,绝大部分已被破坏或废弃。主驿道4条,其中县城至延平府(今南平市)古道全长80公里,自城关出东门,经福星塔、通演、南洋、源湖、玉石岭下、惠政桥、塔兜街、小岭虎鼻山、上下岭洋头东坑横排头至延平府,是民国时期县际交流的政务要道,大部分路面为石头铺砌;县城至闽清县古道全长约100公里,自城关至石路、草洋峡、枣坑、华兰、洋中、桂峰、樟湖板、闽清,与闽江航运相接,大部分路面为石头铺砌;县城至尤溪口古道全长60公里,自城关出东门,经通演、半山、汶潭、梅营、科第、雍口、演溪口、坂兜、西洋、下墩、南溪至尤溪口,衔接闽江航道,是民国年间对外经济联络的大动脉,大部分路段为石头铺砌;县城至永泰古道全长87公里,自城关出南门,经水东渡口、溪口、莒洋水尾、台溪洋头、丁岩、东井、南洋、文井文畲、下棋、溪边、吉口、閥亭寺、上白、三头泉、嵩口至永泰县城,是抗日战争时期(福州沦陷时)我县与外地通商要道。次驿道4条,即尤溪经溪尾、汤川入闽清县界,尤溪经中仙乡入德化县界,尤溪经七口、涪头、文峰入沙县县界,尤溪经双鲤、池田新阳入大田县界。这些古道因政治、经济联系不多,没有县际古道,以两县毗邻的乡村道路连接,目前已被破坏、废弃。
二、现存古驿道大多地处经济基础较差的山区,开展驿道保护修复和资源开发受到地理、交通、资源等条件的限制。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现存的主驿道县城至闽清古道星明村至溪尾陈坑底,主驿道县城至永泰古道星明村至台溪乡莒洋,主驿道县城至尤溪口古道梅仙镇科弟村至拥口村、西滨镇七里村至演溪村,主驿道县城至延平府古道梅仙镇玉石村至联合乡惠州村,次驿道县城至沙县古道管前皇山村至董公岭、县城至德化古道中仙双溪口村至井门村,已失去交通驿道、人文交流来往的使用价值,而且大多位于地理区位偏远,通行人流稀少,进行古驿道保护修复和资源开发利用将受到地理、交通、资源等方面限制,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和资金成本。结合我县旅游优势资源分布和旅游开发现状及旅游规划,这些现存古驿道的修复保护和资源开发有待更加成熟的条件。
三、古驿道纳入文物保护暂缺政策支持,古驿道开发利用需要市场支持。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不可移动文物有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及村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和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种类,古驿道纳入文物保护暂缺相关政策支持。若结合旅游开发对古驿道是进行修复保护,需要周边有优势旅游资源和市场投资主体意愿支撑,以及配套相应旅游业态和服务设施。经我局招商对接,目前尚未有投资意愿主体。按照“还原遗迹、修旧如旧”工作要求,就中仙双溪口村修复四公里古驿道而言,当地需投入一笔不少的资金,若予以项目财政支持,也需要统筹考虑建设标准、工程质量、项目规模、财政能力等方面因素,待相关条件成熟时,我局将推动协调规划、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报请县政府研究,制定相对可行有利于古驿道修复保护的支持政策。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吸纳您提案所提建议,协同乡镇政府,做好古驿道传承保护的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当地群众不破坏古驿道遗迹原貌,共同维护当地古色古香的人文环境,营造“我家在景区”的美好家园。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尤溪旅游工作一定越来越好,我们也将以此为己任全力推动尤溪旅游事业再上新台阶。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严生天
联系电话:6330177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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