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10-1029-2015-00051
  • 备注/文号: 尤台政〔2014〕15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台溪乡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12-15
台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溪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尤台政〔2014〕152号
时间:2014-12-25 13:33

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经乡政府同意,现将《台溪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台溪乡人民政府

20141215

台溪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乡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乡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2015年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乡“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乡长胡沈华同志任组长,乡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乡派出所所长周铭熠同志任副组长,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乡消防办),办公室主任由江明钟担任。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成立各自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力量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调度指挥。

三、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棚户区、在建工地、物流仓储、粮库等可燃物资集中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的竹木加工、电子、制衣、制鞋等行业;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1216日前)。各村(居)及乡有关部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时间到位、措施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1216日至全国“两会”闭幕)。重点抓好火灾防范、灭火救援和消防宣传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隐患。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摸底火灾隐患,明确集中整治重点,落实治理隐患举措,逐个解决问题。乡消防办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召开一次会议,发动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和建筑消防设施自查活动,督促其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和填写《建筑消防设施自查情况备案表》。

二是大力推动群防群治。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依托综治工作平台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村(居)委会和群防群治力量,对小单位、小场所及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网格化排查整治。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要将所有社会单位和人员都动员起来,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是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乡村(居)及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乡安办、企业站、消防办等部门特别要摸清本行业内食品制作加工、服装纺织、玩具礼品、电子产品加工组装、加工作坊、涉氨制冷企业、其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底数,并且登记造册。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这些企业全部开展一次检查,查明消防安全状况,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对已经过消防审批的且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发现一家,整改一家,并坚持依法依规查处,绝不姑息;对未经消防审批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连片成区、数量较多的未经过消防审批的企业、厂房群,组织国土、企业站、消防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会议纪要,限期予以解决。同时消防办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或管理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切实做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乡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4105号)的要求,紧盯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强化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于已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开展整治“回头看”活动,对于存在“隐患回潮”现象的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执法和整治手段。对于一时无法消除或切实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整改承诺,明确整改计划、资金、责任和时限。对于存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未制定整治方案、方案明显不合理或方案无实质性内容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制定或完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确定整改的责任部门,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监管监督责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

2、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

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派出所要统一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和单位划定燃放警戒区域,确保消防安全。

3.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站建设和器材装备建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业务经费等的保障力度,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基础,提高灾害事故的抵御和处置水平。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派出所要牵头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建立健全应急队伍的调度指挥、联勤联动、联合演练、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召开多部门的应急救援联席会,进一步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训练、使用,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作用。

三是加强岗位练兵。乡消防办要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组织乡专职消防队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易发多发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对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逐一进行实地熟悉演练。

4.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扎实部署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广播、LED屏等多种传媒工具,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推进“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农村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专项宣传行动。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向社会发放,在车站、歌舞厅、影剧院、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向手机用户发送防火防灾温馨提示短信。大力开展 “消防送平安”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三)巩固提升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各村(居)、各部门认真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成效与不足,不断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谋划2015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浙江台州大东鞋业发生“1.14”火灾(2014年),造成16人死亡,损失惨重;江苏昆山发生“8·2”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0多人受伤;山东寿光发生“11·16”重大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重伤。冬春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吸取近期全国相继发生亡人火灾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认真研判本辖区本行业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进行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将冬防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村(居)和社会单位,最大限度凝聚社会面火灾防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部门联合整治、会议协商、抄告等协作机制,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力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强化跟踪问责。全国、全省“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村(居)及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地、本行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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