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0-0200-2010-00860
- 备注/文号: 尤司〔2010〕78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0-12-21
今年以来,我局精神文明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法委、县文明办以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为根本,切实加强干警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全县城乡文明程度,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现将一年来我局精神文明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1、着力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学习型单位创建等活动,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采取辅导讲座、专题讨论、岗位练兵、业务技能培训和职工再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探索和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深对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观点、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的理解,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努力用十七大精神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2、着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和活动方式,持续开展向台溪司法所学习、学习吴战保等争先创优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等活动,通过宣传阵地、各种媒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激励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营造积极向上、敢为人先的浓厚氛围,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
3、着力加强传承中华文化教育。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五一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在机关中广泛开展各类主题鲜明、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体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系列活动,并积极参与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
二、增强理念教育,加强文明建设
1、着力培育文明风尚。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对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好“公民道德宣传日”、干部职工道德评议、创建文明家庭、社区共建、结对济困等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努力推动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助友爱、礼让宽容的机关风气,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以争创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为契机,推动机关文明礼仪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培育机关干部知礼仪、重礼节、讲文明的风尚,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自觉带头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不断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着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紧密结合机关实际和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机关、节约型机关活动,开展政务公开、民主管理,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取得实效。深化文明单位、节约型机关、先进科室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文明意识、节约意识、争先创优意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注意节约一滴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等,降低机关行政成本,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和积极工作、奋发有为、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3、着力构建社会和谐文化。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开展“文明窗口”、“文明单位”等评比活动,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优质高效、诚实守信服务,督促法律服务单位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纠正不正之风,抓好“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的创建工作。从改善环境、强化服务、转变风气、严格管理等方面入手,协助社区改善居住环境,活跃居民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认真组织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种类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为构建社会和谐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三、履行司法职责,推动创建活动
1、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元旦、春节和全国、全县两会、上海世博会等特殊时段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等重大工作,定期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同时,围绕全县工作重点,超前做好防范工作。紧密配合全县水东拆迁安置工作,深入宣传《拆迁条例》和县政府拆迁安置政策和方案。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309件,其中:人民调解1981件,调解成功195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8%;行政调解39件,调解成功39件,调解率为100%,结案率为100%;司法调解受理2289件,审结民商事案件2096件,调解结案和撤诉1576件;防止矛盾激化29件,其中防止民转刑4件49人,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案件13件138人,防止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案件12件451人,无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2、切实加强特殊群体管理。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今年政法工作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县坚持管理、教育、服务并重,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启动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共接茬刑释解教人员140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28人,解教人员12人。重新犯罪10人,安帮率达96%,100%落实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01%以内。
3、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今年以来,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法律进家庭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积极主动调研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五年规划,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尤溪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4、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各类公证791件,其中国内民事366件,国内经济3件,涉外民事300件,涉港澳14件,涉台108件,接受咨询355人次。全县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0家,办理各类案件248件,其中刑事48件,民事195件,行政1件,非诉讼代理4件,代书152份,解答法律咨询1201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20万元。全县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66件,其中民事案122件,刑事案件44件;12348共解答来电咨询128人次,来访咨询222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1.29 万元。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105家,代理各类案件84件,办理非诉讼代理21件,见证322件,代写法律文书695份,解答法律咨询1330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0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为此,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为我县两个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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