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8-0300-2009-00820
- 备注/文号: 尤农〔2009〕15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09-12-28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为了认真总结我局今年以来法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寻找找差距,为明年工作积累经验,特将我局2009年农业法制和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总结呈上,请阅示。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2009年农业法制和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总结
2009年我局农业法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农”发展,按照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农业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全面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为实现尤溪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农业法治环境,取得一定成效,被三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三明市人事局、三明市司法局评为“2004—2008依法治市先进单位”。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拘形式,深入普法教育
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尤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尤溪县2009—2013年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农业系统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农村和谐进步。
1、加强以网络为载体信息建设。为了促进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了解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我局主要以农业法制网为载体,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以及党对“三农”的各项政策,并及时发布信息,一年来共发布信息50多条。
2、积极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载体,组成宣传小组, 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展开工作,得到县领导充分肯定。一是组织全县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尤农〔2009〕145号);二是悬挂横幅宣传标语“依法行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在中心广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印发宣传材料2000多份,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等。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3、普法教育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普法教育与农业执法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针对农资经营者存在不同问题,给予不同法律、法规宣传。二是普法教育与科技下乡相结合。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法》、《畜牧法》、《物权法》等等;三是普法教育与民间协会活动相结合。在农资协会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等;在农学会上,宣传《物权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在蔬菜协会、金柑协会上,尤其是汤川乡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等,印发宣传材料2000多份;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四是普法教育与县乡开展科技示范、丰产竞赛科技户、专业户相结合。
二、提升水平,领导率先垂范。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法,提高农业执法、行政人员的法律水平。根据《福建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定》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通过培训、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增强素质。一是每年选派执法骨干参加部、省、市举办的农业执法人员综合培训班学习。今年有3人次参加省农业厅在厦门举办的法律培训班。二是举办农业法律法规培训班集中学习,参训人员为350人次,尤其是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三是鼓励执法人员到高等院校参加法律专业课程学习,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提高农业法制人员的素质。四是开展法律法规测试活动。五是坚持自学原则并有选择地观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中国法制报道》、《庭审现场》、《法律讲堂》、《法治视界》、《经济与法》及福建电视台《与法同行》等等,不断提升水平。同时,邀请县人大、法院、司法、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互相交流经验,通报工作,取长补短。
三、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根据农业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农业行政审批的设定、调整和取消及其办事指南、申报指南和审批结果;农业执法方案、执法活动及监督抽检结果;农业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农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内设有政务公开栏,以便向社会及时、全面公开相关的重大决策及办理内容、办事程序、权限、承诺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等。同时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等制度,以达到行政行为能真正实现阳光操作的目的。
四、严格审核,确保执法质量
按照省农业厅“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严格审核。主要审核(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违法事实的取证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符合“三性”要求,形成证据链,从严把关;(2)程序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审核对当事人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定时限,履行告知程序等;(3)法律适用是否得当:运用法律条、款、项、目是否清楚;(4)行政处罚幅度是否适当,决不允许随心所欲,枉法裁量,确保案件质量。
根据省、市农资打假工作的部署,我局执法大队先后开展三次全县性大规模的农资市场整治工作。一是第一季度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从春节长假后,对农作物种子经营点开展以“查证照、查品种、查质量、查标签、查档案、查侵权”为主要内容的“六查”活动,重点打击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标签违法等行为。二是第二季度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4种违规行为:①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农药产品行为;②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行为;③生产、经营假冒、伪造或者无农药登记证农药行为;④生产、经营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行为。三是秋冬季农资打假促增收专项行动,在全年总体工作方案基础上,针对秋冬季农资需求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种子、农药(含高毒农药、毒鼠强违禁剧毒鼠药等)、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尤其是强制性免疫疫苗)等农资为重点,加强对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47个次,查获违规单位12家,检查农资800万公斤、货值3000万元,完成省、市下达的农资质量抽检10个,标签抽查60个,调解农事纠纷2起,受理举报案件3起,立案12起,其中种子1起、农药7起、肥料4起,责令限期整改3起,结案12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上缴罚没款5.06万元、全年挽回经济损失52万元。
总之,我县农业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经多方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我县地域广,周边环境复杂,交通不便,农资经营又点多、面广、线长,市场管理难度较大,传统农业管理转入法制管理,部分群众对农业法制观念淡薄。农业法规不完善,普法经费欠缺,法制工作还有待进取加强。
今后,我局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业普法教育。《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首次将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继续抓好对农业干部的法制教育,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高农业执法队伍的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逐步建立农业政策咨询系统,为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农村企业提供农业政策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要加强农业普法教育、加大执法力度,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打击“坑农、害农”不法分子,为建设新农村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