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22-01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尤文旅〔2026〕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18
各乡镇文旅办,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扎实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现就推进我县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决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游客满意度,为推进尤溪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行为。坚持“严”字当头,严厉打击旅行社与购物店利益输送、导游诱导或胁迫购物等行为。深入开展“福剑净旅-2026”专项整治,聚焦旅行社和导游两大主体,重点整治无证从事导游活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严查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签订不规范合同、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形成有效震慑。
责任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管理股,各乡镇文旅办
(二)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打造舒适旅游环境。重点整治服务质量下滑、游客投诉集中等问题。一方面,深入实施景区强基焕新行动,从停车引导、购票入园、厕所保洁等细节入手,推广微笑服务,全面优化服务细节,提高服务的专业性和温度感。另一方面,重点围绕《尤溪县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便捷、舒适、安全、智慧”为导向,依托“朱子文化”品牌,深挖乡村文旅资源,推进“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提升,打造桂峰古村落、朱子文化园等特色旅行线路,以丰富优质的供给满足游客需求。同时对服务严重滑坡、环境脏乱差、游客评价低、经营管理落后的A级旅游景区,依规予以处理,从源头上减少乱象滋生空间,推动全县旅游服务品质迈上新台阶。
责任股室: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股,市场管理股,各乡镇文旅办
(三)深化综合监管,提升治理效能。按照“一口受理、快速办结、先行赔付、综合治理”要求,高效处置涉旅网络舆情与投诉,确保游客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常态化开展“体检式”暗访,组织人员重点查找安全隐患、经营规范、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对上级暗访及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开展“回头看”,实行复核销号,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责任股室:市场管理股、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文旅办
(四)深挖线索根源,严查作风问题。拓宽线索来源,畅通12345热线、网络平台、信访等举报渠道。紧盯旅游市场乱象背后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利益输送等问题,严查系统内工作人员在执法监管、投诉处置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纵容包庇、参与违规经营等腐败问题。对涉及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违规违纪线索,严格按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对应移未移、隐瞒不报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股室:市场管理股、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文旅办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季度:动员部署,夯实基础。召开全县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吹响整治工作“集结号”。开展2026年度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走访座谈。着力提升专班成员在案件办理中的线索甄别能力、证据固定能力及执法办案水平,为全年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业务基础。
(二)第二季度:集中攻坚,全面排查。聚焦整治重点,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旅行社、导游、A级景区、旅游购物场所等开展全方位、覆盖排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复杂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三)第三季度:纵深推进,深化整治。在前期排查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顽瘴痼疾开展“回头看”和交叉检查,深挖问题根源,严防问题反弹。积极配合省、市文旅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反馈问题坚决整改。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四)第四季度:总结评估,巩固提升。对全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复盘总结,系统梳理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存在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并对整治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做法进行提炼固化,推动整治成果固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完善全省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定期汇报进展、分析问题、研究举措,确保整治工作不偏向、不走样。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紧盯重点景区、旅行社等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巡查检查频次,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规范台账报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各乡镇每月25日将本月排查问题、整改问题、移送线索、追责问责等数据报市场管理股汇总,要确保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有据可查。其中,排查问题的填报口径:指围绕整治重点,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处置游客投诉、执法立案处罚等工作,查实认定的旅行社、导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及景区管理服务问题。移送线索的填报口径:指群众和游客反映强烈的旅游市场乱象问题背后,存在的执法办案徇私枉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不得将执法案卷管理不规范、未佩戴工作牌、服务态度差等一般性问题作为线索移送。
(三)坚持依法依规,杜绝形式主义。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同时,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统筹执法频次,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附件:1.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2.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问题整改台账
3.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巩固
提升行动移送问题线索台账
4.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一域一档”评价标准
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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