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尤卫〔2025〕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10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新增坂面中心卫生院等6个基层医疗机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通知
尤卫〔2025〕2号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1-10 16:06

各相关基层医疗机构,县妇幼保健院:

  我局于2024年12月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尤溪县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从门诊资质及人员配备、门诊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对坂面、洋中、新阳、西滨、中仙、管前等6个卫生院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情况进行评审验收,各医疗机构建设情况总体较好,现场评审得分均达88分以上(具体得分详见附件),符合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设置条件,全部通过评审验收。

  各个新增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要充分认识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的重要性,继续加强学习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破伤风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等,扎实掌握狂犬病暴露定义、致伤动物风险分级、暴露等级判定和处置原则、伤口处置技术、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的使用、破伤风的预防处置等理论知识,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版)规范开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尤溪县新增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评审验收评分情况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尤溪县新增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评审验收评分情况

机构名称

门诊资质及人员配备

(40分)

门诊设施及设备

(20分)

规章制度

(10分)

操作规程

(30分)

得分

坂面中心卫生院

40

18

10

25

93

洋中中心卫生院

40

18

10

20

88

新阳中心卫生院

40

18

10

30

98

西滨中心卫生院

40

18

10

20

88

中仙中心卫生院

40

18

10

20

88

管前镇卫生院

40

18

10

20

8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