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 尤卫函〔2024〕2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21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4年尤溪县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尤卫函〔2024〕29号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6-24 11:56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

  为掌握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及变化趋势,扎实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省级健康县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现将《2024年尤溪县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1日

  2024年尤溪县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

  为掌握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及变化趋势,根据《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三明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卫函〔2024〕13号)、《尤溪县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尤溪县建设健康县实施方案》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与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了解我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

  (二)分析我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影响因素,确定优先工作领域;

  (三)评价卫生健康政策、健康教育工作效果,为制定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工作内容

  (一)监测范围及目标人群

  1.监测范围。全县范围8个乡镇共计8个监测点。

  2.目标人群。非集体居住的15-69岁城乡常住居民。包括在监测范围内居住或寄宿达6个月以上的亲戚朋友、工作保姆以及其他外来人口,不考虑是否具有当地户籍,但不包括居住在医院、养老院、学校集体宿舍等场所的居民。目标人群的性别、年龄构成要相对合理。

  (二)调查人数

  调查总人数610人,具体见表1。

  表1:2024年监测点抽样情况

编码

级别

乡镇

调查点

调查人数

1

市级点

城关镇

东街社区

40

水南村+水东村+城关村+园溪村+埔头村

40

2

西滨镇

七斗村+彭坑村+华兰村+雍口村

40

西洋村

40

3

新阳镇

下桥村+坎里村

40

龙上村+瓷厂村+南芹村+上地村+林尾村

40

4

县级点

西城镇

光林村

40

湆头村+山连村+麻洋村+北宅村

40

5

梅仙镇

通演村+半山村+汶潭村

40

丈际村+下保村+乾美村+登地村

40

6

洋中镇

后楼村

40

洋中村

40

7

管前镇

村尾村+皇山村

40

真地村+洪坑村+柳塘村+洪村村

40

8

汤川乡

光明村+下井村+汤三村

25

香林村+胡厝村+白际村+溪滨村+阳星村

25

  (三)抽样方法

  为保证居民监测数据的科学性,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各完成80份有效问卷调查(汤川乡卫生院50份)。各区调查户置换率应控制在10%以下。具体抽样设计见表2。

  表2:2024年健康素养监测对象抽样方法

抽样阶段

样本分配

抽样方法

分工

第一阶段

每个县(市、区)抽取街道/乡镇

PPS法

收集街道(乡镇)信息并完成抽样。

第二阶段

每个街道/乡镇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居委会

PPS法

监测点收集居委会(村)信息,上报市级,市级进行抽样。

第三阶段

每个居委会/村随机抽取55户家庭

简单随机抽样

监测点绘图、列表,市级进行抽样。

第四阶段

每个家庭户随机抽取1人,每个居委会(村)内完成40份调查。

KISH表法

市级分配KISH表代码,调查员确定调查对象。

  抽取社区(村)之前,将家庭户数在750户以下的社区(村)与相邻的社区(村)进行合并,直到所有抽样单位家庭户总数均在750-1500户之间。如果乡镇所辖村(社区)人口规模较小,4-5个村(社区)合并仍达不到750户的,可将抽样单位户数降低至500户左右,如仍不能达到500户,市疾控中心健教所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并方案。

  市级调查员在每个社区(村)内随机抽取55个家庭户,在每个抽中的家庭户内,收集家庭成员信息,按照KISH表方法随机抽取15-69周岁常住人口1人开展调查,直到该社区(村)在抽取的55个家庭户内完成40份调查为止。

  (四)监测方法和内容

  使用《全国居民健康素养调查问卷》,采取主动监测,入户询问的方式开展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3个方面。

  (五)现场调查

  采用入户调查方式,问卷由调查对象自填完成,如调查对象不能独立完成填写,则采用面对面询问方式调查。

  各监测点成立现场调查工作组,确定负责人、协调员、调查员、质控员及数据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收集抽样信息的过程与被调查对象建立联系,取得其同意和配合。准备调查所需用品。

  现场调查完成后,各监测点将原始调查问卷收集、汇总,相关资料上报县疾控中心健教科。

  (六)监测原则

  1.被调查监测对象知情同意原则;

  2.被调查监测对象亲自应答和无应答错误原则;

  3.忠实原意适当解释原则;

  4.为被调查监测对象保密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三、质量控制

  (一)调查前质量控制

  现场调查要严格遵循指定抽样方法完成逐级抽样,直至抽取足够调查对象。县疾控中心负责开展对监测点工作人员监测技能培训。

  (二)调查阶段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充分取得当地有关机构、调查对象的配合。使用统一的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原则上由调查对象根据自己的理解作答,自行完成调查问卷,调查员不做任何解释。调查对象如有读、写等困难,不能独立完成调查问卷者,则由调查员来询问,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情况,调查员帮助填写选项。调查员不能使用诱导性或暗示性语言,如遇被调查人文化水平较低或存在语言障碍时,可作适当解释,但解释要忠于原意。调查员要当场核对问卷,质控人员对当天所有问卷进行复核,并填写质控记录。

  县疾控中心对所有监测点进行复核。复核方法为:每个监测点抽取10份调查问卷,采用《复核调查表》以现场复核和/或电话复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调查。监测点不合格问卷比例超过3份,则视为该监测点现场调查工作不合格,必须重新进行调查。

  (三)数据处理分析阶段质量控制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收集的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并对数据进行双录入,使用数据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清理和逻辑校验,对不合格问卷予以剔除。对不合格问卷较多的监测点予以重点核查。

  各乡镇务必完成以下质控指标:

  1.调查员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调查户基本信息完整率达到100%;

  3.“失访率”和“拒访率”之和不超过5%;

  4.调查表合格率达到95%。

  四、组织保障

  (一)工作职责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组织调查员培训,开展现场调查,负责现场调查质量控制,配合市级完成现场督导,收集、审核并上报调查数据。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项目实施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协助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项目具体任务,收集、整理、上报相关数据,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项目监督指导与评估。

  各监测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主动联系对接当地政府、村(居)委会,取得政府和村(居)委会的支持,协助调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经费

  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时间进度

  (一)2024年3月-5月:完成抽样工作。

  (二)2024年6月-10月:开展监测技术培训;完成现场监测调查;收集整理资料(包括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并及时报送调查问卷、质量控制表格等资料;进行现场督导及问卷复核工作。

  (三)2024年11月-12月:进行数据复核;完成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并撰写监测工作报告。

  联系人:尤溪县疾控中心健教科  吕美清。

 

  附件:1.乡镇常住家庭户信息表

  2.乡镇所辖社区(村)常住人口户数信息表

  3.家庭户列表

  4.调查完成情况登记表

  5.现场监测调查应答情况统计表

  6.现场监测调查问卷质量控制结果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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