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4-00004 文号 尤卫函〔2024〕6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4-03-05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尤溪县有关人群第二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有关人群第二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4-00004
文号 尤卫函〔2024〕6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4-03-05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尤溪县有关人群第二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有关人群第二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尤溪县有关人群第二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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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民营医疗机构,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我国分别于2016年5月、2019年12月两次调整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疫苗免疫程序,部分儿童仅接种过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近年来,全球脊灰流行形势发生变化,我国持续面临脊灰相关病毒输入及传播风险,为提升人群2型脊灰免疫水平,根据国家疾控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国疾控卫免发〔2024〕1号),决定对第一、二次脊灰疫苗免疫程序调整期间,仅接种过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以下简称有关人群)免费补种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为确保补种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且仅接种过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

  二、工作目标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协作。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是持续维持我国无脊灰状态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将补种工作落实落细。县疾控中心统计疫苗需求,各接种单位组织实施补种工作、做好补种工作的医疗保障。各学校要做好在校、在园目标儿童的接种证查验与催种工作。补种工作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的费用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补种工作补助经费由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统筹解决。各接种单位要按照免疫规划疫苗的相关政策对补种工作进行补助,充分调动接种人员积极性。

  (二)做好调查摸底,合理组织实施。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常住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脊灰疫苗补种相关功能后,各接种单位可通过查询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应种人群摸底,统计汇总本辖区应补种人数与剂次,制定接种任务实施计划表,合理安排接种方式。在校、在园目标学生由其所在学校负责发放补种通知单。非在校、在园目标儿童,由各接种单位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补种。各接种单位应于3月11日前完成目标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疫苗需求计划报县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查漏补种月活动,集中在4月份进行现场接种。因部分儿童需补种二剂脊灰灭活疫苗,各接种单位应确保5月20日前完成第一剂补种工作,6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补种工作。

  (三)规范疫苗接种,保障接种安全。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相关人员掌握补种政策与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各接种单位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要求,做好接种前知情告知、健康询问、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技术要求,强化接种现场的医疗保障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保障接种安全、有效。完成接种后要及时将补种疫苗品种、规格、批号、接种时间等接种信息录入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并登记在预防接种证上。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指导评估。县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要结合4月查漏补种月活动精心策划健康传播活动,并组织开展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开展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补种工作的意义。要对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科普和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补种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具体要求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民营医疗机构,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我国分别于2016年5月、2019年12月两次调整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疫苗免疫程序,部分儿童仅接种过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近年来,全球脊灰流行形势发生变化,我国持续面临脊灰相关病毒输入及传播风险,为提升人群2型脊灰免疫水平,根据国家疾控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国疾控卫免发〔2024〕1号),决定对第一、二次脊灰疫苗免疫程序调整期间,仅接种过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以下简称有关人群)免费补种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为确保补种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且仅接种过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

  二、工作目标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协作。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是持续维持我国无脊灰状态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将补种工作落实落细。县疾控中心统计疫苗需求,各接种单位组织实施补种工作、做好补种工作的医疗保障。各学校要做好在校、在园目标儿童的接种证查验与催种工作。补种工作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的费用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补种工作补助经费由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统筹解决。各接种单位要按照免疫规划疫苗的相关政策对补种工作进行补助,充分调动接种人员积极性。

  (二)做好调查摸底,合理组织实施。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常住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脊灰疫苗补种相关功能后,各接种单位可通过查询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应种人群摸底,统计汇总本辖区应补种人数与剂次,制定接种任务实施计划表,合理安排接种方式。在校、在园目标学生由其所在学校负责发放补种通知单。非在校、在园目标儿童,由各接种单位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补种。各接种单位应于3月11日前完成目标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疫苗需求计划报县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查漏补种月活动,集中在4月份进行现场接种。因部分儿童需补种二剂脊灰灭活疫苗,各接种单位应确保5月20日前完成第一剂补种工作,6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补种工作。

  (三)规范疫苗接种,保障接种安全。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相关人员掌握补种政策与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各接种单位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要求,做好接种前知情告知、健康询问、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技术要求,强化接种现场的医疗保障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保障接种安全、有效。完成接种后要及时将补种疫苗品种、规格、批号、接种时间等接种信息录入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并登记在预防接种证上。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指导评估。县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要结合4月查漏补种月活动精心策划健康传播活动,并组织开展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开展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补种工作的意义。要对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科普和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补种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具体要求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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