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3-00021 文号 尤卫〔2023〕29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3-10-18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3-00021
文号 尤卫〔2023〕29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3-10-18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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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学校:

  2022年我县被列为福建省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项目试点县,对30周岁及以上人群开展为期2年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早筛、早诊、早治等全疾病周期的健康管理工作,为扩大覆盖人群,惠及更多群众,基于检测、预防和治疗的乙肝防控策略,探索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医防融合的乙肝防控模式,经研究决定,拟在省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项目试点工作基础上,开展6-18岁儿童青少年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县卫健局、教育局制定了《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建立基于预防、 检测和治疗、管理服务,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医防融合的乙肝防控体系,提高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和免疫水平,遏制乙肝的传播,逐步消除乙肝危害,进一步巩固我县乙肝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乙肝的流行特点与防治现状,决定开展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乙肝血清学筛查、倡导接种疫苗、及时发现疾病并引导规范治疗管理等综合干预措施,提高人群防控乙肝健康知识知晓率,消除乙肝歧视,消除乙肝免疫空白,有效降低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和发病率,降低疾病负担。

  二、项目指标

  (一)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宣传知晓率95%。

  (二)6-18岁儿童青少年乙肝血清学检测率95%,6-18岁儿童家长乙肝血清学检测全面开展。

  三、项目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四、工作安排

  (一)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6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辖区内学生人群、老师及家长广泛开展乙肝防控综合干预措施:

  开展中小学生乙肝表面抗原、抗体本底数据调查,为中小学生及老师提供一次免费的乙肝血清学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提供合理的医学建议关联到预防或治疗的措施,在项目过程中,各实施单位应注意对受测者隐私保密,对HBsAg阳性者由医疗机构一对一告知结果,避免信息泄露。

  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把乙肝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内容中,项目期间至少应安排一课时。完成一期宣传专栏宣传,并通过告知书的形式发放乙肝防控宣传材料,让乙肝防控健康教育从学生导入家庭,并引导家长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一次免费血清学检测。用宣传行动提升社会对乙肝疾病防控的理解和执行,减少乙肝歧视,理性认识疾病并规范随访和治疗,积极接种疫苗。

  采取综合措施提升人群乙肝免疫水平。针对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曾经接种过乙肝疫苗但经检测后无保护性抗体的个体,引导其本着“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再次免疫时应科学合理选择疫苗,通过提高接种剂量、使用与初次免疫不同生产工艺的乙肝疫苗以达到提高免疫成功率效果。个体通过预防接种获得可靠的保护性抗体,人群免疫水平得到提高。

  (二)总结阶段(2024年7月)。由县总医院汇总各医疗机构收集的项目实施数据,主要项目包括:免疫状况调查、健康教育发放和回执、疫苗接种、评估和治疗随访等数据,评估项目实施成效,完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为我县下阶段乙肝防控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次项目,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尤溪县总医院按照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分院工作落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学生乙肝血清学初筛、反馈和健康教育、疫苗接种等工作。县教育局督促受检测的学校积极组织配合项目实施。各有关学校应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和协调涉及项目开展的时间、场地、名册收集、健康教育回执回收等相关工作。学校属地预防接种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学生乙肝免疫状况初筛与反馈、健康教育、疫苗接种等工作。

  (二)完善相关措施。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实施,强化与学校沟通,进校开展学生乙肝血清学筛查有关工作事项,做好检测试剂、耗材、疫苗、相关药品等储备。

  1.免疫状况调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使用乙肝表面抗原、表面抗体检测试剂(乳胶法)检测全血标本作为初筛。由医务人员判读结果(-/+):阳性(+)结果出现后即可登记;如在20分钟内无阳性结果出现,方可判读为阴性(-)。根据初筛检测结果填写《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筛查结果反馈单》(附件2)和《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筛查登记表》(附件3),调查登记结果一份存档学校属地预防接种单位,同时报送一份县总医院。

  2.开展健康教育。学校组织发放《乙肝防控健康教育告知书》(附件1)和《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筛查结果反馈单》(附件2),进一步将健康教育知识传递给家长,并按要求回收回执。发放和回执情况反馈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由属地预防接种单位统一汇总《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调查和健康教育统计表》(附件4),并报送至县总医院。

  3.提高免疫水平。根据检测结果,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曾经接种过乙肝疫苗但经检测后无保护性的个体,建议进行乙肝疫苗再次免疫。再次免疫时应提高接种剂量、接种与初次免疫不同生产工艺的乙肝疫苗以获得更高的阳转率和免疫持久性。因既往使用的一类疫苗为10微克、酵母表达系统的乙肝疫苗,再次免疫时可使用与初次免疫不同剂量及不同生产工艺的乙肝疫苗以获得更高的阳转率和免疫持久性。再次免疫所使用的乙肝疫苗为二类疫苗,本着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接种单位应做好知情告知,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接种服务。

  4.引导规范治疗。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以有效控制疾病进展,初筛HBsAg阳性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一对一告知其法定监护人,避免信息泄露。引导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估,接受随访和疾病管理。

  附件∶1.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健康教育告知书

  2.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筛查结果反馈单

  3.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筛查登记表

  4.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调查和健康教育统计表

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学校:

  2022年我县被列为福建省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项目试点县,对30周岁及以上人群开展为期2年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早筛、早诊、早治等全疾病周期的健康管理工作,为扩大覆盖人群,惠及更多群众,基于检测、预防和治疗的乙肝防控策略,探索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医防融合的乙肝防控模式,经研究决定,拟在省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项目试点工作基础上,开展6-18岁儿童青少年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县卫健局、教育局制定了《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建立基于预防、 检测和治疗、管理服务,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医防融合的乙肝防控体系,提高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和免疫水平,遏制乙肝的传播,逐步消除乙肝危害,进一步巩固我县乙肝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乙肝的流行特点与防治现状,决定开展尤溪县2023-2024学年学生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乙肝血清学筛查、倡导接种疫苗、及时发现疾病并引导规范治疗管理等综合干预措施,提高人群防控乙肝健康知识知晓率,消除乙肝歧视,消除乙肝免疫空白,有效降低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和发病率,降低疾病负担。

  二、项目指标

  (一)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宣传知晓率95%。

  (二)6-18岁儿童青少年乙肝血清学检测率95%,6-18岁儿童家长乙肝血清学检测全面开展。

  三、项目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四、工作安排

  (一)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6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辖区内学生人群、老师及家长广泛开展乙肝防控综合干预措施:

  开展中小学生乙肝表面抗原、抗体本底数据调查,为中小学生及老师提供一次免费的乙肝血清学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提供合理的医学建议关联到预防或治疗的措施,在项目过程中,各实施单位应注意对受测者隐私保密,对HBsAg阳性者由医疗机构一对一告知结果,避免信息泄露。

  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把乙肝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内容中,项目期间至少应安排一课时。完成一期宣传专栏宣传,并通过告知书的形式发放乙肝防控宣传材料,让乙肝防控健康教育从学生导入家庭,并引导家长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一次免费血清学检测。用宣传行动提升社会对乙肝疾病防控的理解和执行,减少乙肝歧视,理性认识疾病并规范随访和治疗,积极接种疫苗。

  采取综合措施提升人群乙肝免疫水平。针对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曾经接种过乙肝疫苗但经检测后无保护性抗体的个体,引导其本着“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再次免疫时应科学合理选择疫苗,通过提高接种剂量、使用与初次免疫不同生产工艺的乙肝疫苗以达到提高免疫成功率效果。个体通过预防接种获得可靠的保护性抗体,人群免疫水平得到提高。

  (二)总结阶段(2024年7月)。由县总医院汇总各医疗机构收集的项目实施数据,主要项目包括:免疫状况调查、健康教育发放和回执、疫苗接种、评估和治疗随访等数据,评估项目实施成效,完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为我县下阶段乙肝防控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次项目,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尤溪县总医院按照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分院工作落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学生乙肝血清学初筛、反馈和健康教育、疫苗接种等工作。县教育局督促受检测的学校积极组织配合项目实施。各有关学校应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和协调涉及项目开展的时间、场地、名册收集、健康教育回执回收等相关工作。学校属地预防接种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学生乙肝免疫状况初筛与反馈、健康教育、疫苗接种等工作。

  (二)完善相关措施。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实施,强化与学校沟通,进校开展学生乙肝血清学筛查有关工作事项,做好检测试剂、耗材、疫苗、相关药品等储备。

  1.免疫状况调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使用乙肝表面抗原、表面抗体检测试剂(乳胶法)检测全血标本作为初筛。由医务人员判读结果(-/+):阳性(+)结果出现后即可登记;如在20分钟内无阳性结果出现,方可判读为阴性(-)。根据初筛检测结果填写《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筛查结果反馈单》(附件2)和《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筛查登记表》(附件3),调查登记结果一份存档学校属地预防接种单位,同时报送一份县总医院。

  2.开展健康教育。学校组织发放《乙肝防控健康教育告知书》(附件1)和《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筛查结果反馈单》(附件2),进一步将健康教育知识传递给家长,并按要求回收回执。发放和回执情况反馈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由属地预防接种单位统一汇总《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调查和健康教育统计表》(附件4),并报送至县总医院。

  3.提高免疫水平。根据检测结果,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曾经接种过乙肝疫苗但经检测后无保护性的个体,建议进行乙肝疫苗再次免疫。再次免疫时应提高接种剂量、接种与初次免疫不同生产工艺的乙肝疫苗以获得更高的阳转率和免疫持久性。因既往使用的一类疫苗为10微克、酵母表达系统的乙肝疫苗,再次免疫时可使用与初次免疫不同剂量及不同生产工艺的乙肝疫苗以获得更高的阳转率和免疫持久性。再次免疫所使用的乙肝疫苗为二类疫苗,本着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接种单位应做好知情告知,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接种服务。

  4.引导规范治疗。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以有效控制疾病进展,初筛HBsAg阳性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一对一告知其法定监护人,避免信息泄露。引导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估,接受随访和疾病管理。

  附件∶1.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健康教育告知书

  2.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筛查结果反馈单

  3.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项目筛查登记表

  4.尤溪县乙肝综合干预调查和健康教育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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