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23-00013 文号 尤教助〔2023〕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8-29
标题 尤溪县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的通知
内容概述 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23-00013
文号 尤教助〔2023〕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8-29
标题 尤溪县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的通知
内容概述 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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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县疾控中心、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的通知》(闽教学〔2023〕2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对尤溪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予以调整,并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  长:刘  涛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邹起梓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池善珍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贤志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张登想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 

  邱华武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友堂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监 

  成  员:陈子英  县发改局粮食股股长 

  刘玉花  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张登进  县卫健局疾控股股长 

  吴厚赏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杨为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陈建学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詹茂钎  县教育局初教股股长 

  詹德海  县教育局中教股股长 

  肖世梁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梁瑞勇  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陈学鹣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王联文  县教育局督导股股长 

  陈  静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日常工作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由邹起梓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相关政策,研究确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重大事宜,结合实际,拟定本县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相关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各有关学校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办公会商工作制度,并通过报、简(快)报、专项调研、督导等形式,推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持续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市监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促相关行为主体落实责任;配合卫健和疾控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膳食指导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落实部门职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统筹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统筹指导学校健全以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为基础的日常监管系统,逐步完善电子验货、公开公示、自动报账等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导学校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感恩教育等融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全过程。 

  (二)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投入政策,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县发改局。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和预警,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实施营养膳食费用分担机制的地区和学校,合理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并纳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学校定点配送的供餐单位采购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鼓励实现可追溯。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供餐单位资格的登记管理。依职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相关行为;建立学校食品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六)县卫健局和疾控中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膳食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膳食指导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三、联系方式 

  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尤溪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秋云,联系电话:6330776,电子邮箱:yxxzzzx@163.com。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发改局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卫健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县疾控中心、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的通知》(闽教学〔2023〕2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对尤溪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予以调整,并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  长:刘  涛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邹起梓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池善珍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贤志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张登想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 

  邱华武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友堂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监 

  成  员:陈子英  县发改局粮食股股长 

  刘玉花  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张登进  县卫健局疾控股股长 

  吴厚赏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杨为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陈建学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詹茂钎  县教育局初教股股长 

  詹德海  县教育局中教股股长 

  肖世梁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梁瑞勇  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陈学鹣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王联文  县教育局督导股股长 

  陈  静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日常工作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由邹起梓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相关政策,研究确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重大事宜,结合实际,拟定本县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相关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各有关学校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办公会商工作制度,并通过报、简(快)报、专项调研、督导等形式,推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持续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市监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促相关行为主体落实责任;配合卫健和疾控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膳食指导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落实部门职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统筹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统筹指导学校健全以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为基础的日常监管系统,逐步完善电子验货、公开公示、自动报账等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导学校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感恩教育等融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全过程。 

  (二)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投入政策,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县发改局。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和预警,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实施营养膳食费用分担机制的地区和学校,合理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并纳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学校定点配送的供餐单位采购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鼓励实现可追溯。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供餐单位资格的登记管理。依职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相关行为;建立学校食品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六)县卫健局和疾控中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膳食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膳食指导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三、联系方式 

  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尤溪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秋云,联系电话:6330776,电子邮箱:yxxzzzx@163.com。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发改局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卫健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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